自己好不容易做出来的一桌子菜,可客人因为吃不掉随便倒掉,真的是心疼啊!”
“是啊,我是一个农村人,最看不得浪费了,要知道农民种出来的粮食,那都是用汗水泡出来的呀!”程小凡立即附和地说道。
唐国兴连连点头:“你说的对,浪费可耻,古人说的好啊: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,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!”
罗成听这两人一唱一和的,原准备想多点几道菜的,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,不管怎么样,也不能在唐秀琬爷爷的面前,留下一个万劫不复的可耻印象。
他拿着那一张菜单子,将眉毛拧得像疙瘩块似的,经过左思右想,按照唐国兴所说的三菜一汤,将菜选定好了。
不大一会,服务员将菜端上来了。
三菜一汤:土豆烧牛肉、青椒炒肉片、红烧狗肉和蘑菇肉鸡汤。
望着那一大盆狗肉,程小凡顿时傻了眼。
并不是他不吃狗肉,小时候,村子里的狗见到他,都好像遇到了天敌,一不小心就成了他和小伙伴们嘴里的美食。
即使在京城读大学的时候,还有校友请他到狗肉馆,吃过狗肉。
自然身边有了淘气包后,他彻底地与狗肉绝了缘。
村里的那些狗,都为此在背后长长松了一口气,它们想不到过去的天敌,因为淘气包的关系,居然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了。
可眼下!
“程先生,是不是你不喜欢吃狗肉啊?”罗成发现程小凡两眼盯着狗肉,表情有些不对劲,有些紧张地问道。
“喜欢,我说了,你点什么,我都吃的!”程小凡为避免扫了罗成的兴致,不好说出自己已经戒了狗肉。
罗成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,笑着说道:“店老板说这狗肉是他们店里的招牌菜,凡是到这里来吃饭的人,必点狗肉!”
“唐爷爷,你尝尝!”
他当即给唐国兴捡了一块红烧狗排。
唐国兴接过来送进嘴里,咀嚼了几下,点了点头,说道:“这狗肉香,有嚼劲,味道不错!”
程小凡也只得夹了一块,送进嘴里,说道:“不错,很香!”
罗成笑着说道:“看到你们喜欢吃,看来我这道菜总算没白点!”
程小凡借后背包作掩护,取了一瓶千日醉酒,打开了,给每个倒了一杯酒,说道:“有狗肉,不能没有酒。”
“罗成,今晚你不开车子,放心大胆地喝一点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