匪夷所思,乃至于无法接受。
七年悉心努力,不如一只野鸡?
锦雉悬于头顶,他并不像田晋中般,觉得有什么可怜,也不似张之维,认为有什么可贵。
简简单单,想一尝雉鸡的味道,仅此而已。
细数平生,自问见惯了生离死别,亲览屠宰猪羊,观热血滚动,心中波澜不起。
只是,似乎,并未亲自灭亡过,一只像样的生灵。
刘怀义好不容易捡了几根干柴,看到三人发呆,招呼道:“你们愣着做什么?来帮忙啊,野鸡的肉可香了。”
随着华羽离身,火苗跃动,田晋中开始忙活起来,自听到刘怀义说可香,顿时就不觉得可怜了。
“大耳朵,你行不行啊?”
“我可是烧烤小能手,等着吃就行了。”
两人忙碌,两人默然。
洪流渐渐平息,诱人的香味钻入鼻腔,嗤嗤的冒油声,更增了肉味。
“好了没有,大耳朵。”
“别着急,就这么点大,火候把控不好,很容易烧焦的,你想吃灰吗?”
刘怀义俨然化身专业的烧烤师傅,手执木棍,又不知从哪里掏出些盐巴来,雪盐零落,看得田晋中抓耳挠腮。M.
手中一空,两人瞪眼望去,原是李无眠,刘怀义大急:“大师兄,耽误火候了。”
李无眠微笑,雉鸡的表面尚且明黄,内里未熟,确实还需要一些火候,于是伸手一抹。
田晋中吃了一惊:“大师兄手上掉白头发了。”
刘怀义却缩瞳仁,这是?这难道是?
田晋中咋咋呼呼:“咦,又掉黑头发了,大师兄,你是不是得病了。”
“好了。”
两人定睛望去,方才还未熟的雉鸡,已化金黄之色,表皮膨胀,小小的雉鸡大了一圈,香气蓦然爆发。
田晋中当即瞪圆眼睛,一把拿过来,两口就啃下鸡头鸡脖,烫得龇牙咧嘴,囫囵嚼了几下。
表皮酥脆至极,焦香四溢,自口中入,七窍中出,偏偏肉质紧致弹牙,鲜嫩无比。
最是里面的骨头,浸满了原生的汤汁,不知怎的,竟然是入口即化,美味无穷,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。
刘怀义也是口水直流,大叫一声:“鸡屁股留给我!”
李无眠坐回原位,张之维还在喃喃自语:“大师兄,这样不好,要吃肉的话,可以让山下送,雉鸡并无害人之心,又是受你我所吸引,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