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微末,春夏交融。
一大早,挑扁担的、送菜的普通百姓为了生计,就在城门口排起了长队。
便道两旁,不少小摊贩掰开了桌椅,锅内水汽滚滚,浓浓的香味勾的人食指大动。
其中一个面摊上,李天正慢条斯理的吃着杂碎面,同时打量来往行人。
不得不说,京城的风气有点蓝星大都市的味道,不像兖州,靠近边境,无论平民还是修士,皆是彪悍无比,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,生死擂上天天都有人拼命。
朝歌与之相比,就安详了许多。
并且不少京城本地百姓,手里多少有几个余钱,生活的很是惬意。
不少青年男女趁着朝阳结伴出游,长衫水袖舞,扶风杨柳腰,周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。
看着三五成群的莺莺燕燕,李天不住地嘀咕:“春天到了,又是个万物繁衍的季节...”
坐在他对面的洪三无聊的喝着茶水:“什么?”
“没什么...吃完了,进城吧!”
李天丢下一粒灵石,胡乱用袖子抹了抹嘴巴,起身上马。
“这是我们诛邪司的制服...就算你不喜欢它的颜色,也不能当抹布使吧?”
洪三没搭理摸着灵石,对两人千恩万谢的摊主,忍不住的对李天抱怨起来。
一路上洪三催了几次让李天把制服穿上,都让李天用颜色难看推辞掉了。
直到进城前,才勉为其难换上。
“...赶紧的!先去找孟成泽,我要改名字!”
李天一拉马缰绳,抢先跑了出去。
“等等!你认识路么?别瞎跑!现在正是早朝时间,你到了也见不到人,慢点...”
“你快点跟上!”
两人纵马上了官道,有诛邪司的身份在,两人可以放开速度,李天也切身体验了一把,特务身份的便利。
他没注意到有个也在吃早饭的年轻人,看着他的身影,张大了嘴巴,手中的包子吧嗒一声掉在地上。
“死鱼!怎么了?大清早见鬼了?”
他的同伴疑惑的问道。
“道法老贼!刚刚骑马过去的是道法老贼!快回去通知老大!”
年轻人放下筷子,顺着便道一溜烟往城里狂奔。
“道法老贼...好熟悉的名字...呃?我艹!”
他的同伴迷糊了一下,猛然想起了玩家中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狠人,同样撂下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