毫无征兆。
东南方向,天际忽然风云变色,电闪不断。
喧闹的众人一下子安静下来。
全都像鸭子一样伸长了脖子望向东南方向。
秦源下意识要释放出神念过去。
刚离开身体不到一尺就收了回来。
好奇心害死苟子。
肉眼最多可以看到一百里外的闪电,也就是说,对方在一百里外个屁呀,根据常识,闪电最长可以有一千多里。
“以后大家恐怕要被雷电吵死”
林东则开玩笑道。
引得众人大笑起来。
按照林东则的人人如龙,一年到头都不会缺少雷电。
过了好一阵,天劫也没有结束的意思。
这是个好兆头,不久前(秦源早就没有时间概念了),郑三发入主京城,也有人渡劫,没一会儿就身死道消了。
“自古以来,取得天下,没有不庆功的,今日,我要与大家在皇城之中庆功。”
林东则说道。
下一刻,皇城的城门全部打开。
啊这……
虽然皇帝早就没了,但皇城对大家来说一直都是尊贵、神秘的地方。
犹豫了一阵,一波胆大的人进去了。
然后,十几万,秦源也不知道多少人了。
相继走了进去。
跟着进去的秦源不断听到惊叹声。
说白了就跟他前世出去旅游一样。
从一个自己活腻了的地方,到一个别人活腻了的地方。
稀奇。
“孟德”
一个不太熟悉的声音传来。
秦源扭头看去。
是圆润了一圈的杨友麒。
肯定没少吃肉夹馍、羊肉泡馍、臊子面。
咦,杨友麒一直挂在腰间的荷包不见了。
秦源笑道:“荷包送姑娘了”
在京城荷包经常被当做定情之物。
“不是,我适才进城的时候遇到一家人回家没有盘缠,就把荷包里的钱连带荷包都送给他们了”
杨友麒说道。
“是不是一家五口人?两个老的,两个年轻的,一个小的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
秦源笑道:“那家人就住在我隔壁,家里趁大几千两银子。”
不管哪个世界,都是傻子太多,聪明人都不够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