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这也是正常的。法律、仪典本来就该与时俱进,适应新时代的生产力,《礼记》都特么过去千年了,你还抱着这本书不放,有什么意义?
唐人还是很能想得开的,汉时能成《礼记》,服务于当时的社会,我就不能新编一本,服务于此时的社会吗?
「明法科不能罢废,也不能降低难度。」邵树德说道。总计40道题目,10道帖经,即默写填空出法律条文。
20条律令墨义,其实是让你阐述对律令条文的理解,有点司法解释的味道。
10条策论,这个就是出题了,比如你认为法律条文有没有不合理的,有没有需要改进的,有时甚至出应用题,让你应用法律条文来断案。
「臣遵旨。」陈诚应道。
「明法科非常重要,朕将来说不定还要新编纂一些细分的律令。」邵树德说道:「此科考试,宁缺毋滥。三年取两士又如何?对了,这两人现在何处?」
「一为御史台录事,一为监察御史。」陈诚回道。「可以了。」邵树德点头道。
无论是录事还是监察御史,都是八九品的小官,但权力不小。御史台本身是监察机构。
录事在御史台从事文书工作。
监察御史共有十人,「掌分察百僚,巡按郡县,糺视刑狱,肃整朝仪。」各有各的分管业务,权力还是
比较大的。
这一条过后,君臣数人又谈起了三史科。
三史即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、《东观汉记》这三本史书。
《东观汉记》因为种种原因,散佚很多,不太适合作为教材了,于是《后汉书》取而代之。也就是说现在三史科考题皆出自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、《后汉书》。
唐中宗那会,因为杀青了一大批史书,如《晋书》、南北朝史书等,建议加入考试范围。但有人提出反对意见,认为「大抵作者,自魏已前,多效「三史',从晋已降,喜学五经。」
也就是说,写历史的人不太行了,已经不是社会顶级学者。后来那些史书,除个别外,「文浅而易摸」,不如三史水平高。
唐人认为,三史之中,散佚之前的《东观汉记》水平最高。散佚之后,此书退出三史排名,这时以《汉书》成就最高,《后汉书》其次,《史记》水平最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