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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忆宸是不知道受卷官此刻脑海中的想法,如果知道的话,估计会说出后世的那句名言。
“抱歉,有才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……”
当然,这只是一点小插曲罢了,受卷官碍于考场规则,也不可能跟沈忆宸有过多的交流,简单确定了一下身份之后,就拿走了他的试卷。
会试三场九天的考试过程中,除非是京师要被乱军攻陷了,否则上锁的龙门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开启的。
所以哪怕交卷,沈忆宸也不能离开,甚至不能大声喧哗走动,依然得老老实实呆在号舍里面。
毕竟还有其他考生没有写完交卷,他们的最后期限,理论上能拖延到明天早上第二场考试开考。
于是沈忆宸唯一能做的,就是在军丁陪同下上一趟茅房,不用担心试卷会被盖上个黑印。
正统十年二月十二号,乙丑科会试第二场考试如期而至,这场考的是“论”“诏诰表”“判语”。
“论”就是议论文,从四书五经里面出题,但不再要求用八股文回答,自由发挥即可。
“诏诰表”是三种公文格式的合称,可以简单理解为当官后如何书写公文,模仿上位者的言行跟文笔。
“判语”这个词最简单明了,就是你对下级呈上来的文件,进行评判后所下达的批语,主要考察士子对于《大明律》的熟悉程度。
就如同乡试一样,会试里面第二场考试的重视程度也不高,依然更为看重首场四书五经八股文。不过考虑到中了进士,几乎百分百会分配为官,怎么也不能写的一窍不通吧?
所以只要这几道题能写的文意通顺,没有犯忌的地方,就可以顺利通过。
二月十五号是会试的最后一场考试,考的是“策问”。每道题都是以提问的方式来开头,然后给考生一段材料,阅读后回答问题或者写出自己的理解。
这道题理论上是三场考试里面最简单的,仅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。真正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策问考试,得等到殿试时候,面对皇帝的亲自出题。
说起这第三场考试,就不得不提一嘴弘治十二年的“鬻题”案,也就是著名的唐伯虎舞弊案。
当时那道刁难孤僻的考题,就是出在这场无关紧要的考试上面,唐伯虎跟徐经答的太过完美,被人最终查出了考题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