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55 大秦女皇(56)(3 / 3)

具律、户律、兴律、厩律等九项。

前六项与秦律区别不大,源于李悝的《法经》,后三篇是新增的,包含户口、赋役、兴造、畜产、仓库等方面的规定。

整体而言,脱胎于秦律,又比秦律更宽松,更适应新的形势。

此时虽不是汉朝,但人还是那些人,事还是那些事,大秦也需要一部新的律法。

当然了,不是现在。现在还是严点好。

七杀预估,大概得等她登基两、三年后,才能实施新法。

乱世用重典,这时的大秦虽非乱世,却比乱世更危险。

刘邦敢与民休养,是因为该打的战都打完了,该杀的人都杀光了。而且还用了很多年去消耗内部的各种矛盾。

大秦还不行。

因为,健康活在人世的众多六国亲贵,就是一粒粒火星。

火星不灭,律法宽松不起来。

但这并不妨碍七杀先将萧何收入麾下。

蒙毅考校过萧何的才学,也对他甚是欣赏。

唯一不高兴的,大概只有项籍。

嬴伊婳真是想一出是一处,这姓萧的看着就不是好人,带回咸阳做什么?

害得他只好时刻控制自己,免得出手伤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