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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,鸡叫三遍,杨小萝揉着眼睛醒来了。
高新兰热了昨晚剩下的粥,招呼女儿来喝。
除草的活计做完了,呆会儿她得去族长家问问,要不要她帮着做鞋面。
族长的女儿,也就是杨仁富不出五服的堂妹,再过三个月要成亲。本地习俗,新娘子到了夫家,认亲时得给姑舅姨叔们送上礼物,其中必不可少的是一双鞋。
因此要做很多。堂妹忙不过来,早早说了要请人帮忙。
这是个好活儿,她可以在家里做,顺便照看女儿。
“小萝,一会儿娘带你去族长爷爷家,好不好呀?”
高新兰也是会动小心思的,带上女儿,多多少少会引得族长怜惜,说不定就给她这份活儿了。
七杀:“好呀。”
她又给了杨小萝一丝灵力,此时杨小萝忙着品尝,没空管娘亲和姐姐说什么。
有姐姐在,娘亲就算出去干活她也不怕了。
正喝着粥,杨仁富忽然回来了,还带来了一个客人。那客人衣着华贵,腰上悬着块玉佩,门外还有个听使唤的小厮。
就是贼眉鼠眼,看着不像好人。
高新兰不防他会回来,不情不愿地道:“朝食吃了么?”
这么早吃什么朝食?杨仁富想发火,看了看客人又忍住,道:“没呢,赶紧给我们做点好吃的。”
高新兰心里冷笑,好吃的?你倒是挣好吃的回来啊!
就着剩粥,加了两瓢水,烧开上桌。
她也不问这客人是谁,反正不是他的知己,就是他的至交。
自杨仁富一回来,杨小萝就紧紧倚在七杀身边,仿佛想找一点安全感。这个爹,对于她来说是个凶恶的陌生人,十天半月不回家,回家就吼她和娘亲。
她讨厌他。
“高氏,这是王掌柜。”杨仁富看着那能照出人影的粥水就喝不下去,皱眉介绍客人。
“王掌柜,奴家有礼了。”高新兰暗暗纳罕,以往,杨仁富并不会这么郑重其事地介绍客人给她。
那王掌柜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将高新兰上上下下打量一番,眯起眼睛,抚着鼠须笑道:“好,好,好。”
高新兰不喜欢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