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坞堡”,因为许褚也只是宗部帅而已,相当于地方雇佣兵头子。
汉末,(许褚)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,共坚壁以御寇。时汝南葛陂贼万馀人攻褚壁,褚众少,不敌,力战疲极。兵矢尽,乃令壁中男女,聚治石如杅斗者置四隅。--《魏书许褚传》
再比如上节提到的糜竺,其万余奴客中,能够充当军人的,也不过仅有二千,约五分之一的比例;
这还是在“四战之地”徐州境内。
如果在相对和平的地区,奴客当中的丁壮比例应该还会进一步下降。
换言之,大多数奴客,其实无法成为部曲,而需要在主人的庄园中从事农业与手工业生产。
比如糜竺麾下的“万余奴客”,平日里一定是在糜家的血汗工厂里辛勤劳作,不可能坐吃山空;
否则糜竺就算坐拥金山,也喂不饱这一万多张嘴。
在曹魏的屯田制度中,大抵分为三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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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类是军屯、一类是士家屯、还有一类是民屯。
“士家“与“士族”无关,此处的士,专指士兵。
换言之,士家屯田与军屯有相似之处,他们不仅承担着屯田任务,也在轮岗时负担着作战任务。
民屯免除徭役,屯客专事生产,但按照曹魏征收的比例(5-6成)来看,交足官家的份额之后,剩余口粮也仅能保证自己不被饿死而已。
更可怕的是,屯客如果自家无牛,而借用官牛,那受剥削的程度也便更重。
注意:自持耕牛的分成比例为“官五民五”,借用官牛的分成比例为“官六民四”,这个比例在晋初分别上升至“官七民三”与“官八民二”。
简言之,这若不算剥削,这世上便没有剥削和压迫。
旧兵持官牛者,官得六分,士得四分;自持私牛者,与官中分,施行来久,众心安之。今一朝减持官牛者,官得八分,士得二分;持私牛及无牛者,官得七分,士得三分。--《晋书傅玄传》
《魏书》中记载了大量屯客逃亡的案例,可见对屯客而言,所谓的“人身自由”是根本不存在的,他们实际是充当着稼穑工具,被牢牢束缚在辖区之内。
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,聚党据陈仓。--《魏书赵俨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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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时新募民开屯田,民不乐,多逃亡。--《魏书袁涣传》
赵旻所说的隐患,便是此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