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郝家属于例外。
这一年,郝家的闺女嫁人走了,姑爷家也不缺房。
郝家父母觉着日后哪怕儿子大了,即便再娶媳妇,房子也足够住的。
所以就没像刘家和马家那样跑马圈地。
其实他们要盖自建房再方便不过了,他们家门前就是后院的花池子。
这块地方足可以盖起两间十几平米的自建房的。
可郝家人还是更想保留这块地方增加点生活的悠然情趣。
在此处种种花草啊,搭一个葡萄架啊,到了夏天乘凉用。
结果没想到,同院的刘家和马家,因为孩子忒多,即使都盖了小房。
等到知青大批量返城开始,还是越来越感到房子不够用了。
就这样,刘家和马家都惦记上了郝家门前的这块地了,想在这儿盖自建房。
今年春节后,一起跟郝家来打招呼。
这说起来肯定是于理不合的。
京城的大杂院,有诸多不成文的处事准则。
最关键的一条,是不能损人利己,给邻居添麻烦。
修小房虽然是各家自己的事儿,但只能在自己家房前、房后、墙里墙外圈地建房,不能遮挡邻居家的阳光。
不要妨碍院里人走动,别离人家窗户太近,别妨碍院里人去公共水管子接水,洗衣。
郝家当然是坚决不同意。
可这刘家和马家也是实在是没辙,不得不联起手来胁迫郝家答应。
三家人因此吵了起来,甚至还动了手,闹到了派出所去。
民警自然该批评批评,该教育教育。
但话说回来了,清官难断家务事。
何况自建房这事儿连房管所都管不了。
碍于客观现实,为了居者有其屋,哪怕明知自建房是违章建筑,房管所也只能采取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。
所以派出所走访了一次,发现三进院里除了花池子这块,确实是没地方了。
他们对于五号院的建房纷争也没什么好办法,只能和居委会分头做调解工作。
这事儿磨叽了至少俩月,中间反复了好几次,民警和居委会跑了不知多少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