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踏平大秀!”
血狼大首领也觉得可行,毕竟,谁能料到蛮族勇士能上天呢?
黄鹰大首领:“踏平大秀!”
蟒力大首领站了起来,眼睛发光:“这片山河是时候换主人了!”
右座上,一直没说话的毛兽大首领突然开口:“想要万无一失,一举破城,这些还不够。
我等必须佯装全力进攻一次,用凶横的攻击和鲜血将大秀军所有注意力尽数吸附,之后鹰骑兵配合狂熊兽骑兵分空水两路趁夜偷袭,打大秀军一个措手不及。
即使最后被识破计谋,他们也将无力回天,必然城破。
只不过这样做,会牺牲我族好些儿郎。
但若是不这样做,很可能被大秀军中的聪慧人物觉察到异常,届时,他们肯定防范备至,不给我等可乘之机。
如此以来,想要踏平烟水城,说不定得付出更大代价。”
狂熊大首领侧目而视,感觉对方所言十分有理。
根据蛮族脾性,百万大军压城,自然是会强攻的。
若只是叫阵不攻,难免会引起大秀军某些人的怀疑。
一旦正面攻城,背面攻水,他们肯定会全力备战,所有目光都聚集在两处战场,绝对不会想到有敌人从天而降,尤其是在夜幕的遮掩下。
这样一来,只要鹰骑兵顺利,烟水城必破!
血狼大首领思考片刻,也觉得毛兽大首领的注意更稳妥,于是改口道:“我族儿郎不怕流血,既然要踏平大秀,那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。
正面攻城交给血狼兽骑兵吧,它们速度快,敏捷性好,即使被大秀军的弓箭手针对,也无妨。”
蟒力大首领突然站了起来,环顾了众人一眼:“吾麾下还有三百象骑兵,可作为首发,尽可能为血狼兽骑兵做掩护。
象骑兵浑身甲胄,百步之外,箭矢对其伤害不大,可帮狼骑兵将攻城距离压缩到百步之内。”
血狼大首领:“可行!百步之内,血狼兽骑兵将无人可挡,饶是敌人箭矢,也不一定能追上全力奔跑的血狼。
一旦血狼骑兵近城,就可利用吸盘藤蔓吸附城墙,攀爬跳跃,犹如灵猴。
若是大秀军这次没有准备火油手和投石手,那他们将感受到血狼骑兵真正的恐怖!”
毛兽大首领:“敌人有诅咒之器,若是用来守城,将比火油与滚石效果更好。
血狼骑兵若想安全登城,必须要有掩护。我们可以利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