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托,你会怎么做呢?”
“你是个写实派作家,若是你来写这个故事,恐怕会亲自找到元凶,好好询问一番,从他的颅脑中取出故事,再将这凶手送下地狱吧?”
钢笔从尾指转到拇指,紧紧夹住。
“我可不一样,我靠文字讨生活,荣华富贵要我写什么,我就写什么——哪怕是莫须有的事,哪怕是FAKENEWS,只要它好卖,只要它好看,就到了我使出看家本领的时候。”
直挺的鼻梁里有两块假体,这张人工塑造的脸像极了维克托老师。
“我想你,无时不刻都在想你,我爱你!胜过爱自己...”
“维克托...维克托...”
“把你的灵感交给我。”
“把你的所有元质都交给我...”
书页上起了一个标题。
名字叫——是讲述古老神怪传说的离奇故事。
它一点都不真实,非常魔幻。
要将墓园里两百多位死者的死因,都推脱到一个鸽子饲养员身上,实在是太难太难,威尔逊先生换了一种视角,换了一种写法——将既定真凶的身份,变作神怪传说中的开膛手杰克。
至于这个温斯顿·斯宾塞为什么会变成杰克?
为什么杰克要杀这些大贵族,就得从长计议了。
“真该死...”
威尔逊骂骂咧咧的,眼神越来越冷,拿走桌边的咖啡杯,对着血肉榨汁机接来一杯新鲜的热饮。
咖啡因与人血的混合饮料也冲不散他心中的困顿。
每次他提笔之前,都会感觉灵魂有一种莫大的苍凉,仿佛它已经被掏空,再也没有任何新鲜的段子了。
干这行的绝对不能靠灵感,像大卫·维克托也需要奔波于各地,与无数人交际沟通,现场取材。
很可惜的是,威尔逊没有这个机会。
他每天的出稿量是一万两千字,还需要亲自跑去印刷社与报社反复校稿,吗啡与冰毒是他刺激精神元质进行创作的万灵药。
可是此时此刻,他必须保持清醒。
因为这次接的活是重中之重——
——关乎于玛丽主母的清白,关乎于整个血族的未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