柔伯,凭什么调遣地方卫所的指挥佥事行事?若是讲原则,刑部尚书应该对施瓒落井下石才对,更不应替其说话。
「好,既然如此,那事就如此定下了。」
朱四道,「若是怀柔伯赔不出这笔银子,就把李镗家也给抄了,有多少算多少,若再不够,下一步就是抄朱浩的家!」
张佐提醒道:「陛下,您忘了,此事朱知府负有重大责任,或许应该……」
「就算他有责任,有人偷东西也该他来负责吗?再说那批生铁是在他交给李镗后丢的……这么算起来,赔钱的时候让他排第三位,应该很合理才是!要是怀柔伯和李镗能赔得出来,朕也不问他要了!」
朱四的意思,先前我们谈的是追究责任的次序,现在轮到赔钱,次序也不能更变。
先是处罚怀柔伯和李镗,这二人一个是越权发号施令,另一个居然就敢接令?那二人的责任应该是相等的,但鉴于怀柔伯级别高,可能李镗是屈从于上峰的压力,那怀柔伯赔钱位次靠前,随即是李镗。
最后轮到朱浩。
一个也别想跑!
孙交道:「陛下,四万两银子,这可不是小数目,普通人莫说赔偿,就算是几代人,也连个零头都赚不出来。陛下或还不如直接问罪。」
朱四冷笑道:「朕可听说,这大明的官,油水丰厚,怀柔伯世代为大明勋臣,在各地镇守,功劳和苦劳自然都有,但朝廷可从来没亏待过他们家!」
「现在怀柔伯既然敢越级下令,让地方卫所替他办事,就该承担责任,大不了抄家后露宿街头,或者出去借贷,日后慢慢偿还。难道只顾怀柔伯一家的死活,就可以让朝廷承担此等损失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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