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个王八蛋,还真够狡猾。”
砰!
叶秋一脚踹开了房门。
刷刷刷——
十几只黑黝黝的枪口指着叶秋。
房间里面,有十几个保镖。
一眼看去,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西装、戴着眼镜的的男人,手里端着一杯红酒,笑眯眯的看着叶秋。
赵正熙!
叶秋一眼就认出了沙发上的男人,当下,无视那些枪口,迈步而入。
“你是冥王殿的人?”赵正熙看着叶秋,笑着开口。
叶秋摇头:“不是。”
“不是?”赵正熙有些诧异,问道:“除了冥王殿,我实在想不到,还有谁能找到我。”
“实话告诉你吧,我虽然不是冥王殿的人,但是我是军神派来的。”叶秋直接问:“赵正熙,你为什么要叛国?”
“你居然问我这样的问题,看来你还是太年轻了。”
赵正熙摇了摇头,叹道:“世人慌慌张张,不过是图碎银几两,偏偏这碎银几两,能解世间惆怅,可让父母安康,可护幼子成长,但这碎银几两,也断了儿时念想,让少年染上沧桑,压弯了脊梁,让世人愁断肠。”
叶秋立刻明白了赵正熙话里的意思,眼神一沉,说:“你叛国是为了钱?”
赵正熙笑道:“钱是好东西!这个时代,只要有钱,就有无上权力,就可以享受世间一切荣华。”
“小兄弟,既然你不是冥王殿的人,不如跟我干吧。”
“我可以保证让你一生衣食无忧。如何?”
不得不说,赵正熙很沉得住气。
哪怕叶秋已经找到了他,他也没有丝毫慌张,反而还在劝叶秋追随他。
“我宁愿贫穷一生,也不会追随一个叛国者!”
“军神说了,叛国者,虽远必诛。”
“我来找你,只为了一件事,那就是送你去见阎王爷。”
叶秋说完,身子就闪电般的冲了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