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拉德仰躺在星川希的腿上,手里举着托盘里的红酒。
他不负众望地解决了敌人,就像当年战场上那样,举着手里STG44突击步枪,一精确命中500米以上的敌人脑袋一样,他是英雄。
这个称号由来已久。在魏玛共和国,也就是德国社会民主共和国中,他曾担任冲锋小队长,和朋友一起到资本家家中偷抢食物,在拉普拉塔河口海战中,操控火炮重创了埃克塞特号。他知道自己有座墓,作为混血种战争中的烈士。
今天,他也是英雄,他拯救了在场的少女们。
满鼻子都是香水的气味,而不是腐烂、铁锈味,他每个紧绷的毛孔终于都放松地张开......他贱兮兮地眯着眼睛看向拔地而来企图将他赶走的家伙。
“你都说了这是我的女孩,你他/妈怎么还先上手了?”把唐刀收进刀柄,唐昊直接扔在弗拉德的肚子上。
他找了个胸大的少女,仰躺怀中。
弗拉德鄙夷地看了眼唐昊,心里暗骂这老家伙挺会享受的。
“看着让人悲伤啊。”弗拉德轻声说。
“悲伤?有什么好悲伤的。”唐昊接过少女手里的创口贴,贴在下巴的伤口,“还记得以前我拿脑筋急转弯问你的问题吗?什么东西白天四只脚,中午两只脚,晚上三只脚?”
星川希还不懂这个来自*国的笑话,弗拉德看着这些年轻人,难免失神的微笑:“答案是人。我很喜欢这个*国式问题,问还是婴儿时,两只手两条腿爬着走,当我们长大了,就开始用两条腿走路两只手办公,可老了呢,多出了一根拐杖。你还没杵拐杖,我也没......”
“可你老了,我也是,我现在打个架都大喘气,你看,脸上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伤。”
“我是一个有墓碑的人,我能不老吗?”
两个老家伙大笑着,整个房间都是他们放荡不羁的笑声。
是的,人一生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出生入死,简直是最大的幸福,那幸福之上还有吗?有,那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从坟墓里爬了出来,和你再次坐在桌上,喝着二两白酒,吃着几盘花生米烤羊肉,一起回忆以前两个人的糗事。
那是糗事吗?
不,是他们本应该放进时间胶囊里埋进树下的最宝贵的东西,本应连同骨灰藏进棺材中,成为他们独属的东西......他们还没死,只是年轻的人还不懂这个年纪的快乐。
唐昊和弗拉德起身,走回先前所坐的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