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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。
帕拉卡行省与罗曼行省交界处。诺依镇。
镇上的民众们,依然过着平静的生活。作为边境行省的民众,他们祖祖辈辈都见惯了战争,也逐渐对战争产生的一定的免疫力。虽然阿斯曼帝国的军队已经打进了罗曼行省和帕拉卡斯行省,但镇上的人们没有太多的恐慌和害怕。
阳光下,镇上一间普通的院子里,爷孙两个正坐在树荫下,享受着午后愉快的时光。
“爷爷,阿斯曼人是什么样子的?吓人么?”小男孩腻在老人怀里,听着老人讲从前阿斯曼入侵火云帝国,又被打败的故事。
“他们长得和我们一样,不吓人。”老人和蔼地笑着,捏了捏孙子的脸蛋。
“那他们为什么总是要打我们呢?”小男孩抬起头望着老人,童真的眼中充满了疑惑。
“因为我们还不够强壮啊!就像你一样,遇到比你结实的男孩,大家有了矛盾,他就会打你。所以,你一定要长得结结实实的。”
“爷爷,我还要听你讲,英勇的士兵们把敌人打跑的故事。”
“好,爷爷给你讲。”
老人又和小孙子讲起了阿斯曼与火云的战争故事。他们没有想到,不久以后,在这个小镇外,火云军人和阿斯曼军队就要展开一场血战。而诺依小镇因为这一战,也名扬帝国。很多年后,这个小男孩参军了,并由士兵成长为帝国的一名将军。他所领导的部队,就是镇外的那支火云军队——帝国第五军团第一军二师。
镇外数百米处,有一座较为宽阔的石桥。桥上,一队阿斯曼军人正缓缓地踏马前行,显然是阿斯曼大军探路的先头部队。在他们的身后,是绵延得看不到尽头的队伍。西路军攻克巴特那后,留下二万人防守,其余军队奉命西进,与左路军汇合。
而此时,另一只军队,正静静地潜伏在桥头,等待着阿斯曼军人进入攻击圈内。
“他奶奶个熊,这么几里长了还看不到尽头,看来要杀得老子手软了。本来想劳块肉吃,军团长那老家伙却给了我块骨头,真他娘的倒霉!”
莫戈望着远处的阿斯曼军队,暗暗地骂道。
二师的名气,在第五军团也很响,仅次于流氓团。这个师的师长莫戈能打硬仗,粗中有细,但爱贪便宜,爱抢功劳。打仗时有好处捞,他便跑得比兔子还快,若没好处,他便会想法从兄弟部队去卡点油。
但作为师长,莫戈的眼光和智慧,都是帝国军中一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