俊之典范!由宋侍郎做开头诗,最为合适!”
在场的许多千金,也都向宋白投入爱慕的目光。ωωw.Bǐqυgétν.℃ǒM
宋白家世好,乃定国公宋禄之子,而他自身的形象也好,英俊帅气,更难能可贵的是,他年纪轻轻,已贵为礼部侍郎,官居正四品,前途无量。
要说在京城里,能被称得上男神的,宋白算一个。
听闻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邀请,宋白微微一笑,只略作沉吟,便以筷子敲杯做点,唱吟道:“
西陲狼烟,
披甲百万;
先登夺旗,
吾辈当先。
美酒烈焰,
策马长鞭;
饮血胡虏,
九州之端。”
吟完,宋白向周围众人拱了拱手,含笑说道:“献丑、献丑!”
“好——”
现场沉寂片刻,紧接着是一片叫好之声。
尤其是那些千金小姐们,巴掌都拍红了,看着宋白的眼神越发热烈。
陶夕莹也是含笑鼓掌。
在场这么多的权贵公子,而能入她眼的没有几个,宋白是其中之一。
宋白看向陶夕莹那边。
见她也正在两眼放光地看着自己,宋白温文尔雅地端起酒杯,向陶夕莹那边举了举,接着,将杯中酒一饮而尽。
叫好之声,久久平息。
接下来,又有几人,相继作诗。
不过与宋白的诗相比,要么缺了些文雅,要么缺了些气魄。
不知是谁,突然点到了李余。
“殿下不妨也为我等作诗一首吧!”
这话,再次引来周围的一片哄笑。
李余的半斤八两,他们谁不知道,李余会作诗?简直滑天下之大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