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远徵的脸蛋染上绯红的云,琳琅说他可爱,虽然听上去怪怪的,但也是对他喜欢的意思,未经人事的少年郎,初次尝到到喜欢和想要的感觉,心间甜滋滋的。
在没有遇见琳琅之前,宫远徵觉得,漂亮的姑娘不稀奇,只是可欣赏的花朵,还不如一把拿手的兵器有吸引力,但现在,他的一颗心逐渐沉陷,变得患得患失。
琳琅好似随时可以飘散消失的云,抓不住,但宫远徵想要彻底留住她,把心爱的姑娘留在自己身边,现在不喜欢,不代表以后不会心动,他必须为之付诸努力。
“琳琅,我…我喜欢你,我想娶你,我知道,你的心意未定,未必会如长老们所想的那般,一年后心甘情愿地嫁给我,但我愿意等你交托真心的那一日,你…你可以给一个我机会吗?我绝对真心实意,肺腑之言。”
宫远徵的父母早逝,他的少年时光贫瘠,扎根在药室花房,炼药制毒,制作暗器,除了哥哥,不亲近他人,不信任何人。
不似宫尚角年长几岁,常年在外打拼闯荡,接触很多的人或事,见识的世面多。
没人教导宫远徵,也没有人告诉他,何为喜欢,何为真心。
但遇上了琳琅,他似乎开了窍,有了懵懂的在意和关注,甚至会放大自己的情绪,吸引对方的注意力,担心偷偷喜欢的姑娘被别人抢走,紧张不安,又甜蜜。
他小心翼翼地问,语气有期待紧张,更多是害怕拒绝,倘若琳琅拒绝了,他其实没本事留住她,也无法阻止对方嫁给其他人。
宫远徵担心自己做出不好的事情。
“好啊,我们试试吧,一年为期。”
琳琅爽快地说,既然不讨厌,为何不尝试呢?岁月漫漫,她不喜欢孤独,如果有一个真心待他,她也能爱上的男子,二人携手过完这辈子,恩恩爱爱,甜甜蜜蜜。
宫远徵忍不住上前轻轻拥住了琳琅,后知后觉地弹跳开来,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,羞涩描补道,“我…我太高兴了,冒犯了。”
琳琅静默地看着宫远徵,他黑亮的瞳孔溢满了璀璨的星光,白皙好似牛奶般的肌肤染了点点红晕,越发的秀色可餐。
“无碍。”
琳琅摇摇头,她没有感觉被冒犯了,甚至遗憾他的拥抱转瞬即逝,好想捏捏他的脸。
“那我们一起用午膳吧。”
宫远徵笑容满面,跃跃欲试,既然想要博得美人的芳心,留住她的身心,就必须创造各种机会和琳琅相处,比如一起吃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