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裹的金银珠宝不小心撒了一地。
其中有个金镯子十分特别。
让刑天登时怔住。
这金镯子之所以这么特别,因为这个金镯子上面有她熟悉的牙印。
里正送给王婶子的,王婶子本不是个爱炫耀的人。
可那日实在高兴,也没拿刑天当外人,就凑近了让她看。
“你叔送的,都跟他说不要浪费钱,偏不听……”
刑天问了句:“金的?”
“金的,哎——你——”
王婶子抄起笤帚就打了刑天屁股两下,屁股上挨了打,刑天也乐呵呵。
冬瓜牵着她手,再她耳边道:“你喜欢,放心,我娘说了,我乖的话,她的东西以后可以给我,这金镯子早晚给你……我以后好好读书也给你买,等我长大的……”x33
刑天看着这金镯子,眼睛顿时血红,抬手拿起红缨枪就朝着那人追去。
“是你!那夜是你们!拿命来!”刑天不管不顾地冲了过去。
刑天杀鸡猎户的经验多,杀人却还是头一次。
那人身手十分灵活,屡屡躲过刑天的长枪,偏偏嘴还欠:“黝黑,是个娘们儿,娘们就该老老实实在家奶孩子,没事上什么战场,等小爷将你撸回去,当个军妓,让大伙爽快爽——”
没等嘚瑟完,被人一杆长枪从后背当胸透出。
他不可置信地头看着胸前的枪,穆蝶已经拔出了长枪,再次挑了其他人。
穆蝶杀人的时候,刑天看得两眼放光。
她再不犹豫,拿起红缨枪就开始杀,起初还是挺生涩的,可因为她闭上眼睛就是乡亲父老死不瞑目的样子。
她脑海里反复都是冬瓜的话:“刑天你是最好的,村里的所有姑娘都没有你好……”
“你力气大,你以后就算不当猎户,你也会当女将军的!”
刑天已经杀红了眼,最后记不清到底杀了多少人。
这次胜利赢得毫无悬念,刑天红缨枪的枪穗上都沾满了血。
她的脸上也都是敌人的血,猩红一片,味道十分难闻。
似乎是铁锈的味道。
可她却觉得血液里都在叫嚣着,沸腾着,她缓缓一笑。
打扫战场的时候,发现刑天居然杀了不少叛军。
足足十五个!
其实若是真刀真枪,刑天未必能一对十五,一对一能赢都是侥幸,可夜袭本就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,叛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