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梅家有女(2 / 4)

生育之苦,若早早地成婚生子,必然会给身体带来不可磨灭的创伤。

所以无论皇室亲王还是高门大户,通常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一般要等到女子二八年华之后再行出嫁,避免悲剧的发生。

至于庶民百姓,那就没人管了,你要是有那个本事,八岁就可以挺枪进洞。

要不是朝廷担心早婚早育蔚然成风,会给大明人口增长带来负面影响,他们才不会做这个恶人,用大明律限定成婚年龄。

可事实证明,这条律令对庶民百姓而言,并没有什么卵用。

而十六岁这个年纪,就成了大户千金最佳的出嫁年纪,既不算太早,也不算太晚。

毕竟这年头的女子,成亲都比较早,大多数在十六岁之前便已决定了婚姻,十七岁的梅琬琰已然算是晚婚了。

若是换做普通人家,地方官府的官媒都要上门催婚逼婚了。

你一个女子不嫁,那就是耽误地方官老爷的政绩,把你发配砍头浸猪笼的那种!

“为何偏偏是那李弘壁?”

跪坐在梅殷面前,梅婉琰岿然不动,哪怕山崩地裂亦不改其色。

她承认,哪怕百般不愿,到了这个年纪,也非嫁不可,这是身为大户千金的悲哀!

但是,为什么偏偏是那李弘壁?

李弘壁的名声,确实还算不错,沉默寡言,埋头苦读,是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,并且毫无纨绔之风。

这样的夫婿,说不上好,但也谈不上坏,至少嫁过去可以举案齐眉,做对模范夫妻。

可问题在于,李弘壁是那李景隆的儿子啊!

李景隆何许人也?

恶贯满盈!

臭名昭著!

丧师辱国!

勋贵之耻!

尤其是这李景隆还化名“曹九江”,终日流连于那十里秦淮之上,狎妓宿娼,通宵达旦!

听说得越多,梅婉琰就对李景隆越发反感。

岐阳王李文忠可是顶天立地的真豪杰大丈夫,这怎么就会生出如此不争气的纨绔孽子?

每每一想到这儿,梅婉琰就为岐阳王哀叹,为岐阳王感到不值。

可是现在好了,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了。

她爹梅殷不知道抽了什么疯,竟然将她许配给了李景隆之子,而且还强行定下了婚约。

高门联姻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
一旦就此定下,绝无更改的可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