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0金丝雀前女友6(1 / 5)

同琳琅依依不舍告别之后, 孙英韶又雷厉风行处理了富商的事。

别看这小子在琳琅面前乖得像一只鹌鹑似的,暗地里的獠牙却越磨越锋利, 将合作伙伴的死亡栽赃嫁祸给对头陈家,说是陈洋少爷余情未了, 那富商看上了他的旧情人莉莉, 一个不忿, 就动手杀人。

在陈家无比头疼之时, 孙英韶潇洒裹了一身战袍,领着军队去了沙市。

那块区域势力混乱, 直到现在也无人敢称王做主。

这场战争是少年直接去孙父面前主动请缨的。

他年纪小小, 才十六岁的稚龄,口气却是不小。

而且野心与欲望比他哥还要大。

不,何止是大, 简直是要捅破天了。

孙英韶的原话是这样的:“等我打下了沙市,我要孙家三分之二的精锐。”他补充了一句, “哥哥的情报部也得归我掌管。”

“能者居之,我想哥哥应该不会介意的。”

这就是明晃晃的夺/权了。

丝毫不顾兄弟情义。

孙家老子表示很蛋疼。

之前他这个小儿子,虽然是出了名的厌恶女色,说话毒了点, 但各方面还是比较正常的, 老师们对他在学校的出色表现给予嘉奖。孙元帅是打算等他十八岁了,再把人送去国外锻炼打磨。

他对两儿子的未来规划很明显了, 哥哥行事果决, 适合当领军人物执牛耳, 而弟弟在学业方面颇有造诣,他就着重培养对方的军师才能,再不济也能做一个优秀的科研人员,钻研一下武器机械什么的,对孙家也颇为有利。

但谁想到这小兔崽子有一天晚上突然跑回来,一声不吭地撕书。

孙元帅看的心惊胆战,如果小儿子是在外头受了气,他可以看成是泄愤,但这小兔崽子撕书时神态十分冷静,连一丝火气也没有,反而让他难办了。

孙英韶一朝开窍了。

他不愿意走上他老子为他安排的稳妥道路。

舍弃了安逸,投身军队,要拿一腔热血搏个荣光。

事实证明,孙家的种没一个是孬的。

这一点令孙元帅感到很自豪,自豪之后他又深深忧伤了。

孙家只有一脉孙氏军阀,可他们两兄弟都想要,针尖对麦芒,不分上下,各不相让。

随着孙英韶行军沙市,孙家两位少爷的争斗摊在明面上。

作为他们宿敌的陈家则是静观其变,想从内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