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元宝到井边打水,准备给二夫人水流云洗漱。
离井边还远远的呢,就发现一个男人在井边徘徊复徘徊。
元宝赶紧将身子隐在一株树后,眼睛紧盯着男人的一举一动。
自从进苏家第一天,元宝就注意到这个名叫常方的男人了,听说他是个冒充兄长骗吃骗喝的坏痞子。
连父母兄长最后都厌弃他了,扔在了苏家不管不顾。
在苏家,常方不是主人,不是客人,也不是下人,是个很尴尬的存在。
事实证明,只要自己不尴尬,尴尬的就是别人。
常方每天固定三次出现在大家面前-----三顿饭的时候。
其他时候,除了发呆,还是发呆,不与人接触,不与人说话,更不会帮苏家人干活,悠哉悠哉大游神一样,搞得整个苏家人看他的眼神都很怪。
他平时隐身的时候居多,今天怎么会站在井边?
不会是想给苏家井里投毒吧?听说这人挺坏的,报复苏家也说不定。
元宝不错眼珠的盯着常方,生怕这个男人背着大家做坏事。
终于,男人弯下腰来,从井里打上来一桶水,随即走到草丛旁,从里面拎出一只竹笼子,打开笼子门,从里面拎出一只雪白的兔子。ωωw.
再然后,常方从怀里拿出一只匕首……
元宝顿时怒火中烧,这个家伙,不是往井里投毒,而是要杀兔子!
元宝不是什么白莲花,并不反对吃兔子,她只是讨厌常方没有把兔子交给伙房的行为!
常方这是偷吃独食,而且,还是在井边杀兔子!
这样做,只会害得井边血淋淋的,血流到井水里,满是血腥味儿,最低得两天后才能恢复清澈!
元宝的身子,如离弦的箭似的冲了过来,人未到,水桶先飞到,快准狠的砸向常方的脑袋。
常方不愧是在军营里呆过多年的,快速伸手挡木桶,可没想到元宝的手劲儿大,又是倾注了全力的,砸得常方小手手臂一吃痛,手里的兔子和匕首同时落地。
兔子一挨地,两只后腿用力一窜就要逃跑,结果悲催了,慌不择路,一窜窜上了井沿,“扑通”一声掉到了井里。
常方吓了“啊呀”一声,人也跟着兔子跳下了井。
元宝一见傻眼了,自己不过是抓到了对方偷吃兔子肉而已,至于羞愧得跳井自尽吗?这要是因为自己死了,自己得自责一辈子。
于是,元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