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八章收收收,狗血(1 / 4)

就在叶麟路过一片建筑物的时候,忽然听到有人说话,把叶麟吓了一跳,连忙躲进了空间。

叶麟刚进入空间,就有几个老毛子从拐角走了过来,然后把一处大门打开。

叶麟在空间里偷偷打量着,等里面亮起灯光,叶麟才发现这是一处仓库。

等几个老毛子都进去以后,叶麟连忙从空间里出来,然后摸了过去。

往里面看了一眼,就看到几个人正在往一辆货车上装东西,都是一箱一箱的,叶麟也不知道是什么。

趁着几个老毛子不注意,叶麟就摸了进去,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,再次进入空间。

说实话,叶麟也不愿意这样,可是他总要生存下来,生存是什么?生存就是要不择手段的活着。

叶麟虽然不知道在仓库里放的是什么东西,但是既然能放进仓库,应该不是没用的东西。

半个小时后,车装满了,几个老毛子也就离开了,车没有开走,可能是今天晚上把车装好,明天早上开走吧!

很多人为了节省时间都这么干,如果是叶麟,估计他也会这么干。

举个很简单的例子,比如叶麟要从农村拉一车东西去哈市,第二天早上走,他当然会在前一天晚上装好。

不可能等第二天出发再去装,这应该也是一样,这车估计也明天早上要离开,所以今天晚上提前给装好。

几个老毛子不但离开了,还把仓库的大门给锁上了,这让叶麟很无语。

不过这对于他来说,锁不锁又有什么区别,如果他想出去,就这地方还能拦着他不成。

从空间里出来,叶麟没有把灯打开,因为他怕有人发现,不能开灯,但是他可以用手电筒啊!

灯光是四散的,打开整个仓库都是亮光,但是手电筒不一样,它是往一个方向,只要不往外面照,基本上不会被发现。

叶麟先来到那辆货车前,然后把地上的一个纸箱子给打开,他倒要看看这里面装的是什么。

这就是不认识老毛子文字的坏处,如果他认识老毛子文字,就不会这么麻烦了。

“卧槽!酒。”

没错!这箱子竟然装的是酒,叶麟就算是不认识老毛子的文字,但酒还是能看出来的。

其实叶麟之所以能认出来这是酒,还有另外一个原因,那可是前世的时候他见过这种酒。

因为这种酒很出名,没错,这就是伏特加,一种知名度很高的高度酒。

伏特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