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蹄声越来越近,两道人影出现在了众人面前。
正是约翰和史密斯。
他们早就联系了两位长老,并且提出了联手对付血奴的计划。
两位长老开始很不屑。
但当约翰告诉他们,史密斯已经拿到了梅林法师附魔的圣剑,可以一击而消灭血奴时……
两位长老动心了。
圣剑,那可是亚瑟王曾用过的神器啊,可以破除一切黑暗势力。
便是他们两族先祖,也差点被此剑杀死。
要是约翰和史密斯真的带来此剑,满身黑气的血奴肯定也无法抵挡。
而相比起来。
林凡的实力虽然很强大,但能否帮他们斩杀不死不灭的血奴,却未曾听林凡许诺过。
所以。
经过一番商量之后,他们一致决定答应约翰的合作要求。
这便有了今日之约。
不过,他们也是担心族人说漏嘴,让血奴知道了提前对他们动手。
所以,他们隐瞒到了现在。
此刻。
约翰和史密斯都换上了传统的骑士服,腰间都别着长剑。
尤其是史密斯,他腰间的剑和剑鞘都用黑布包裹得严严实实,令人根本看不出来里面是那柄传奇圣剑。
“两位长老果然没有食言。”约翰笑了笑,从马背上一跃而下。
他虽然不像史密斯那般醉心成为骑士,但从小便有教练教他马术,所以他对骑马还是很擅长的。筆趣庫
史密斯也跟着跳了下来。
“见过约翰王子,见过史密斯勋爵。”
两名长老立马迎了上来,用血族和狼族的礼仪拜见了二人。
而其身后,其他狼人和吸血鬼也跟着照做。
然而。
很多人都并不诚心,只不过是敷衍而已,甚至有些躲在最后面的,甚至连腰都懒得弯一下。
约翰也看出来了。
但他并没有生气,只是对史密斯调侃式地道:“弟弟,看来咱们不是很受欢迎啊?”
“那是没见过本勋爵的实力。”史密斯哼了一声,冷冷一笑,“两位长老,是你们自己想办法说服你们的族人好好跟我和我哥合作。
还是我用我的方式来说服他们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