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分发狗粮。忙的不亦乐于。
宋子健很高兴地跟王天昊打招呼:“天昊,忙着呢?”
王天昊一抬头:“宋叔叔,您好。”
宋子健非常亲热:“天昊,在宋叔叔这儿,干的还满意吗?”
天昊说:“满意,我很喜欢这份工作。谢谢你,宋叔叔。”
宋子健说:“可惜了,你爹跟你娘都是大企业家,大老板,让你委屈在我这儿,对你来说,真是屈才了。”
王天昊说:“不屈才,我真的喜欢跟狗在一块,天下没有任何工作,比这个工作再适合我了,宋叔叔,真的谢谢你。”
王天昊说的是实话,他真的喜欢跟狗在一块。
有时候他觉得,狗比人好多了,至少狗对人是忠诚的,你对它好,它会十倍百倍地回报你。
狗不会耍心眼,不会欺骗你,更加不会设套让你钻。
狗比人懂感情,为了主人的安全,可以奋不顾身。
宋子健说:“天昊,在这儿闷了两个月吧?不如晚上叔叔带你见见世面?”
王天昊一愣:“见……啥世面?”
宋子健说:“我带你去逛俱乐部怎么样?哪儿很热闹,也可以结实很多人,对你的前途有帮助。”
王天昊本来不想去,但是盛情难却。
宋子健是自己的老板,顶头上司,上司的面子不好驳回。
他只好点点头答应了,说:“好,晚上我一定去。”
“行,晚上我派人来接你。就这么定了。”
宋子健冲天昊摆摆手,推着轮椅走了。
他身边的那女人,临走的时候瞅了王天昊一眼。王天昊的目光也跟她对视了一下。
天昊惊呆了,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。
17岁的少年情窦初开,有了对异性的渴盼,也有了对女人的吸引。
这女人的年纪很小,也就二十来岁,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三,脸蛋还很稚嫩,嘴巴还很俏皮。
但是那身衣服,分明就是成年人的衣服,一身的珠光宝气,手指上有戒指,手腕上有手镯,脖子上有项链,耳朵上是耳环。
都是纯金的,非常名贵。
那女人的眼睛仿佛一只肉钩子,将王天昊挠的浑身又痒又痛。
而且,女人还冲他微微一笑,真是回墨一笑百媚生,六宫粉黛无颜色。
王天昊呆住了,痴迷了,眼光黏贴在了她的身上,怎么也舍不得分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