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熬了好久呢!”芷若亲手给祖父盛了一碗粥,放在面前,笑道,“这是用辽东的米熬的!”
说着,坐在旁边又笑道,“这辽东的米呀,比咱们江南的米好吃呢!您看,熬出来的粥竟然带着油光,带着香呢!呵呵,这还不是新米,听灶上的人说,若是辽东的新米,熬出来的粥上带着一层微微的绿色......”
孙女像是一只百灵鸟,在耳边叽叽喳喳,让人心中满是愉悦。
李至刚缓缓搅动碗中的粥,可随即脸色再次阴霾起来。
辽东米!
辽东那地方以前不产米。
是朱高炽那厮非异想天开,在辽东开垦荒地引水种稻。
一开始满朝文武都是反对的,那地方地广人稀一年只能种一季,浪费民力无力在那开荒,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吗?
可后来的事实证明,朱高炽是对的。
先开垦稻田,再修建河道水库,十年之前曾荒凉的北地,如今已成北地粮仓。
而且因为开垦田地种种民政,原本呼啸在山林之内,以渔猎为生桀骜不驯的女真人,也安定了下来。
他们和汉人融合在一起,耕田捕鱼进山采药。
穷山恶水出豺狼,而一旦有了安乐之地,豺狼就变成了温顺的看家狗。
“这厮....”
脑中想着朱高炽那张胖脸,李至刚心中低声骂了一句。
“那厮.....”
但随即一想到朱高炽的年纪,李至刚的心中的怒火陡的升腾。
这就时,餐厅外忽然传来脚步,还有仆人的问安声,“大爷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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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至刚的长子李青风,大踏步进来。
“父亲!”
见了儿子,李至刚的眉毛在瞬间皱在了一起。
他一辈子要强,可是生下来四个儿子,却没一个像他的。
老大李青风都四十多岁了,可却一无是处。
在他这个年纪,李至刚都已是礼部侍郎了。可李青风却只是个举人,而且这个举人,也是半考半送的,是别人看他李至刚的面子,顺水推舟的。
早几年也给儿子谋过差事,但他根本就不求上进,就是混日子。
混日子也就罢了,还总是顶着阁老家大公子的名头沾沾自喜。
老大都是如此,其他几个儿子能好到哪里去?
李家,竟然是后继无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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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父亲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