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些袋子,里面是一堆速食品和日用品,堆得满满当当的。
“这小子……”
其实他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,不希望挚友把时间或金钱浪费在自己这个将死之人的身上,因为没有任何意义。
好在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。
回到洗手间洗了个手,镜子里的自己苍白得像是个纸人,右手背上遍布红肿的针孔,看一眼都感到触目惊心。
掌心被指甲刺得伤痕累累,被凉水冲洗有种刺痛感,但对于习惯了癌痛的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,他对疼痛早已麻木。
新时代的治疗技术,再加上健康的饮食和平时里的努力锻炼,让他的身体维持得还不错,但却无法消除癌带来的痛苦。
这将近十年的时间,他逐渐适应着这种痛苦的生活,习惯了挤早晚高峰的地铁去打工,闻惯了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,对于天价的医药费账单也见怪不怪了,也渐渐看淡了自己的生和死。
生命里最后一段时间,他会在学校宿舍里度过。
因为鹿不二已经没有家了,他父母的遗照在墙上挂了十年,从当年的大平层挂到后来的出租屋和漏雨的小阁楼,最后是这个小宿舍。
还记得他五岁那年,脑子里被检查出一片阴影,明明已经动手术切除了肿瘤,没想到那东西来年又长了出来,这下就难倒了医院的主治医生。综合考虑下,再开刀的风险太大,只能采取保守治疗。
代价是要烧很多钱。
鹿不二的父母在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担任的首席研究员工作,还能负担得起治疗的费用,却没想到在一次出差的途中,双双车祸身亡。
一下子全垮了。
最后就留下鹿不二一个人,靠着遗产和赔偿金独自挣扎到今天,山穷水尽。
有人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病最难治,那就是穷。
那个人说得没错。
鹿不二无法再负担起昂贵的抗癌药,癌细胞也早就扩散了,上个月还有庸医推荐他试一下祖传的符灰水,差点没给他气笑了。
喝了那玩意癌细胞确实活不了了,但尸体也特么招苍蝇了。
只能说,有的病,就是命。
因此他接受了自己的命运,开始计数生命的倒计时。
他不怕死,只是不想活得像个行尸走肉。
在生命结束之前,他还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。
“鹿哥,你可别忘了《净土》的公测啊。”
何赛发来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