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所有人的注目下,钱薇缓缓转过身,走向了张琦。
都没有多看王国华一眼。
张琦顿时得意地大笑起来,看向王国华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小丑。
王国华学习好,长得也帅,也是同学们里最先参加工作的。而且,他大小还是个铁饭碗,虽然很多人受不了公安系统的纪律和长时间的出勤,但不得不说,一份警察的工作还是要比社会上大部分职业强。
于是在最早的前几年,同学们都很羡慕王国华,包括张琦在内,每当看到王国华穿着笔直的警服在小县城的街道上走过,在矿山上干活的张琦就由不住地投向羡慕的目光。
凭什么一个班里出来的人,你能穿着警服光彩照人地走在大街上,而我,只能在荒山野岭里挥舞着铁钳,每天挣着那几十块钱?
都说嫉妒是原罪,在张琦这里充分地解释了这句话的合理性。
张琦没有恨过自己曾经不好好学习,也没有恨过剥削他的劳动力的矿山老板,却恨上了王国华。
一恨就是好多年。
现在风水轮流转,终于轮到自己发达了,没理由不出一口恶气。
众多同学也跟着张琦大笑起来,戏谑地看着王国华,看他接下来是羞愧的无地自容,转身就跑,还是恼羞成怒地指责钱薇。
不管哪样,大家伙都能看到乐子。
“哈哈,王国华,你可真够丢人的。”
刘永强第一个跳出来奚落王国华,“你跟钱薇一起来的,她却过去陪张琦了,哈哈,我就没见过这么好笑的事。”
“这有什么?张总身价几千万,跟钱薇这种富豪千金可谓是门当户对,王国华算什么?”
崔丙走到王国华身前,伸出手指捅着王国华的胸口,阴阳怪气地哼道:“你算什么?王国华,来,告诉我,你算什么东西?就算你能穿着那身皮,不依然只是条走狗吗?”
王国华本来并没有对钱薇的离去感到意外。
人世间,熙熙攘攘只为利往,钱薇选择张琦是常理下最正确的选择。
就算钱薇知道自己现在当上了刑警总队长,但依旧是个拿着死工资的公务员。哪怕有点权力,但在动辄几千万的商界中,依然起不到什么作用。
钱薇想得没错,这个时代的大部分公务员都是默默地干着本职工作,从不做那些会影响到自己工作的事情。钱薇只是不知道,王国华跟那些公务员不一样,他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,尤其是事关自己的理想方面,他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