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:善恶,终有一战(2 / 4)

“乔三先为劳六收尸才去救人,证明只是被追杀,还没有性命之虞。”

“算了,懒得管这么多事情。”

这里是杀戮战场,每一刻都上演着生死厮杀。

每一个人,都历经着生死。

秦雍不可能去拯救所有人。

也不可能为了拯救一个陌生人,而四处奔波。

他没这么闲。

就算救了这一次,下一次呢?

难道要他守护大长腿一辈子吗??

不可能的。

张玉能够迈过这一关,她才能学会在这个迷雾森林生存下去。

“咦!”

秦雍发现一只二级野鸡小心翼翼地,在千米外奔行着。

他立即将所有的事情抛之脑后,再一步前行,迅猛地冲向了前方:

“别跑!”

为救陌生人而奔波,他才不干。

为烧鸡翼而冲锋,他却很愿意。

秦雍的爆炸实力,自然不是野鸡能够敌过的。

小小野鸡的神情,是完全呆滞的。

它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就被这俊俏少年给抓住了。

这是远远超越它的力量,让它根本不能摆脱。

野鸡的心中,可是惊讶了。

哎呦!

我小小野鸡何德何能,竟能让这样的大妖对我感兴趣了??

秦雍是一个好人,他没有让野鸡太过痛苦。

一个剑气释放,直接将野鸡崩晕了。

火点燃之前,可不能杀鸡。

这样可就不新鲜了。

他拾取枯枝之时,却听见两千米外,传来了一阵喧闹声。

“别杀我,别杀我!!”

“我们认输了!”

“我们愿意投降,我们愿意做你们的奴隶!!”

“是啊,是啊,求求你们,饶我们一命。”

秦雍缓缓抬头,朝着前方望去。

一位穿着宽大黑衣短袖的年轻人,正带着三十余人,将六位同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人给围了。

这年轻人看起来就十分潮。

那耳钉,左右各八个。

鼻子还有一个!

再配上那宽大短袖,整一个说唱能手的模样。

事实上。

这个年轻人的话语,也的确是词很多,语速也很快:

“我们不是不讲,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