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顿饭局,成挚在的时候我就吃得很难受,成挚离席后我吃得更难受。
虽说有三个漂亮女孩作陪我确实该傻乐才对,但这氛围实在是太尴尬了。潘沁不会说话,只会笑。凌曦月只顾推销自己的漫画,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们三人的注意力早从所谓赞助事宜上移走了。成萌则自顾自说个不停,一会扯梦魇空间中的试炼往事。一会又抱怨昨天逛街没有买上合适的鞋,没有一丝一毫的逻辑性。
夹在她们三人中间,我一个脑袋两个大,一方面得想办法暗示凌曦月闭嘴(收效甚微),另一方面还得嗯嗯啊啊应付着成萌。无论她说什么,我都会随口应付,同时自己绝不提起新的话题,以求尽快冷场。
这倒不是我不屑于与成萌交流,纯粹是因为我现在猜不透王子沐搞这一出美人计到底是想干什么,所以完全不敢瞎说。慢慢地成萌也似乎是觉察到了自己的语无伦次,眼中的光芒逐渐黯淡,说话的声音也愈发细微。
正当我以为即将如愿以偿结束今晚时,凌曦月突然转变话锋:“欸,时候尚早,咱们要不唱歌去吧?”
我真想把她溺死在桌上的鱼汤中…
尚早个屁啊!这个时间点地铁都下班了好不啦?况且我大学期间虽经常浪荡江湖,但平生最讨厌两种场所,夜店与ktv。这并不是因为我要立正人君子的人设,只是我异常不习惯投身于嘈杂场所,噪音对我的头脑而言是降维般的打击。况且我本身也没有一丁点的音乐细菌,唱k对于我来说无异于丢人现眼。
可惜,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啊…
“好啊好啊,”成萌的眼睛又亮了起来,“这附近有家店我经常和同学们去玩,正好,今晚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人。”潘沁也举起右手表示同意,唱歌的事你个哑巴跟着凑什么热闹啊。三个女孩都眼巴巴地看着我,拒绝的扫兴话实是说不出口。“呵呵,行吧…”我嘴角抽了抽,“我去当听众。”
我们四人像傻子一般淋着雨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狂奔,这么大的雨打伞也没用,迟早都会为青春而湿身,不如把伞扔了跑快点。路过一家全时便利店时我停下脚步,对着三个女生大喊:“你们先走,我去买包烟,等下赶你们。”以现实中的体能,我追赶这三个女孩完全不会是问题。
我身上倒是有烟,只不过开封失去塑封膜的保护后它已经阵亡在了雨中。我冲进店中,把正认真打瞌睡的店员吓了一跳。“来包软黑利…红利群。”考虑到那三个女孩都是华夏神国的“自己人”,我没必要为提高自己的逼格而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