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了,此话题不宜多聊,所以我们直接说结论——
这个年代的公务员待遇不差,努力干活的挣得不比什么网红、球星、职业玩家少,至于尸位素餐的……两百块低保拿好,请在饿不死自己的前提下继续怠惰吧。
而赫米斯,显然就属于那种很拼的人民公仆了,尽管他就算一个月只拿两百块也可以靠收租富足度日,但还是那句话,游戏中的赫米斯,现实中的郝曼杉很——正义。
他努力工作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温饱,而是纯粹地想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。
总之,在入职后的这些年里,身为年轻人的赫米斯主要就是流窜在各种精神虚拟游戏中,将那些犯罪者送去他们该去的地方,而且从未暴露过身份。
之前也说过了,这个部门的‘网警’跟普通‘网警’不同,他们几乎不会使用自己‘网警’的身份,大多都披着某水友、某玩家、某热心观众、某(公款)榜一大哥这种马甲,而赫米斯的马甲,则是‘一个入驻某游戏的不良组织的领袖’,简单来说就是小会长、小帮主之类的角色,他认为这样可以让自己的视野和手段都灵活许多。
不过他那些小混混朋友,都是货真价实的本色出演,谁都不知道赫米斯的真实身份,真的只是在勤勤恳恳、快意恩仇地玩游戏而已。
当然赫米斯也没亏待他们,但凡小弟们帮忙破了案子,哥们儿都会用各种名义给他们整点好处,比如说自己中彩票了给大家发点零花钱,或者整个聚众旅游之类的。
而他这次入驻的无罪之界,却是个水相当深的地方,比如npc很有脑子,甚至没办法轻易知道谁是玩家谁是土著,但偏偏是这个游戏,有一个让赫米斯觉得必须常驻的理由,那就是无罪之界的阵营系统!
开服半年多来,他已经注意到,抛开大多数人不说,那些混乱邪恶阵营的玩家……都他妈是一堆犯罪率高达八成的坏苗子,而且大多都是干大事……大坏事的料!
有必要一提的是,大坏事不一定需要多高的智商,比如冲动杀人这种不需要什么脑子,甚至不可以太有脑子的事儿,也属于大坏事。
所以赫米斯就这样驻扎进来了,全过程大概是这样的——
查资料→进游戏建角色→找玩点→给小弟们分享→拉小弟们入坑→前往最适合搞事(同时也是最容易出事)的自由之都→成立不良集团【蓝色圣典】(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