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案例(2 / 4)

“今天早上记者已经将大队围的水泄不通,大队长汗颜,最终只能拿头上这顶乌纱帽做担保。”

“七天内,必须破案!如果破不了,案子由支队组建专案组接手。”

“到时候,你小子的嫌疑可就更大了。”

说着,王盛便站起身,“你小子是个大学生,应该明白那帮媒体的德行。”

“到时候时间一久,你证明不了自己的清白......”

王盛没把话说死,他留了个眼神,随后便向外走去。

徐驹脸色有点难看,他自然知道王盛的意思。

有些警察为了破案是不讲武德的,时间一长,他要是再遇到尸体,到时候可就黄泥巴掉裤裆,不是屎也是屎了!

至于记者......这两个字让徐驹精神一抖。

现在是案发第三天,媒体记者就跟狗闻到屎一样钻进了刑侦大队。

03年的记者啊......

说是苍蝇都不为过!

是不是觉得记者而已,敢阻挡破案,警察随手就给抓起来?

还是说,认为记者没有这种胆子?也没有施压力,抹黑造谣的胆子?

徐驹不喜欢编造,他喜欢用事实来说话。

上一世,97年,414案件,宝岛的白明星案。

一起明星孩子被绑,随后被撕票的案子,听起来是不是很平常?很普通?但事情过程呢?

417日,白某孩子被绑,绑匪要求白某不准报警,否则直接撕票,而白某很明智,他知道不报警孩子必然会被撕票,救不回来,所以暗地里报了警,警方也很明智,并没表现出立案的样子,但是......

但在第二天,孩子被绑的第二天,两家报刊竟然先后报道了此消息!

直接将白某报案的事摆在绑匪眼中!

离不离谱?就差把报警的信息塞到绑匪手里了!

白某被吓的当场面色惨白,好在报刊销量不高,被警方及时制止,并未被绑匪知道。

而白某,也准备好了五百万外汇,只等绑匪将电话打来,而也就是绑架的第三天,绑匪来电,同时证明了孩子还活着,双方约定了交付赎金的地点,同时要求白某单独前去。

这时候,按照往常发展,便是交易过程中,警方出现将绑匪逮捕,成功解救孩子。

但万万没想到的是......

绑匪先后两次违约,在交易当天并未出现在交易地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