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一十九章 尽心(3 / 9)

大明国师 西湖遇雨 3632 字 9个月前

总得来说,是程朱理学现有的义利观基础上的理论突破。

既坚持了儒家根本的道德原则,又显得不是那么不切实际。

实际上,由于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,确实有很多人为了发财不择手段,在利益面前失去了对道德底线的坚守,而胡俨的这种提法,就有点类似于近代经济学中的“经济人”和“道德人”的理论假设,而在经济活动中,诚信等基本原则确实是值得提倡的,以损害道德为代价的经济活动,其实对于整个社会风气都是一种损害。

胡俨的观点,哪怕是姜星火,也不能说没有任何意义,这里面肯定是有一些积极意义的,这是无法否认的,所以在这个层面上,胡俨就已经取得了稳住阵脚的作用。

毕竟站在道德高地上,对下面指指点点,天然就立于某种不败之地。….

但这种改变,对于传统的程朱理学,或许是一种进步,可对于姜星火的新学来说,却依旧太过保守和落后,是披着“仁义礼智信”的虎皮的道德绑架。

姜星火思忖片刻,开口道:“仁义礼智信,不待发而始有也,未发之时,此五者未尝不流行于中,即使发之时,五者有何声臭之可言乎?若必以不容说者为头脑,则参话头以求本来面目者为正学矣。”

“宋儒因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在人心,推原其上一层以谓之性,谓之曰仁义礼智信,性反觉堕于渺茫矣。”

姜星火的立场站的很稳,并没有因为对方的某种“让步”而随之妥协。

因为从心性论的角度,姜星火压根就不认为儒家基于天地之性所衍生出来的“仁义礼智信”这些东西,是属于实理范畴,也就是他反对这种在“仁义礼智信”之前先立一性的形而上学,如果是基于这种逻辑去推导一个“天性”,那么跟佛家成佛的逻辑有什么区别呢?

说白了,“仁义礼智信”没错,道德也没错,但理学家将这些东西,定义为“天理”范畴,属于“天地之性”,来居高临下地指导社会经济生活,在姜星火看来就是错的。

如果今天他接受了这种对方的“妥协”,承认了理学家的道德准则对于经济活动的指导地位,那么其实一切都没有发生根本改变。

今天的太学之会,争到现在,争的就是到底存不存在“天地之性”这种至高的、凌驾于一切现实之上的概念。

“解大绅方才所言,盖赤子之心,见父自然知爱,见兄自然知敬。”

姜星火继续道:“若是真有一个天理,基于物质遗传的种种本能,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