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尽美!
法律不是万能的,也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能用法律去解决,这个时候,如果有道德法庭,按照公序良俗,对类似的家务事进行裁决,既节约了司法成本,又有了专门说理的地方,岂不妙哉?
接下来,让我们再由现代的例子,转回到当下!倘若此前就有道德法庭,刘瑾想要打擦边球,谈何容易?罢市,当然可以,宪法和法律都允许,但是,道德法庭那一关,你未必过得去!
你们罢市,造成长安和汉中百姓物资紧缺,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,虽然不违法,但缺德!筆趣庫
大理寺和督察院虽然拿刘瑾等人没有办法,道德法庭却可以发出传票,要求四大家族掌门人出庭受审,若被认定其行为“缺德”,便会受到相应惩罚,而不至于如此肆无忌惮,任性妄为!
同样道理,刘瑾造成的那场股灾,虽然法律无法制裁他,也逃脱不了道德法庭的审判!
你刘瑾通过钻法律的空子赚钱,害那么多人家破人亡,甚至影响了国家大计,在法律上你没有罪,但在道德法庭上,却是重罪,必须追究责任!
说来说去,这个道德法庭,似乎确有其存在的必要,可究竟什么样呢?法官是谁?又是由谁来裁决呢?
刘纬的设想是,现阶段,道德法庭仍设立在大理寺之下,不过判决权不属于法官,而是属于陪审团!也就是说,刘纬再次发扬拿来主义,引入了陪审员制度!
陪审员是怎么回事,我们就不必过多解释了,常看法律类影视剧的朋友们,应该都有所了解,总之,他们都是普通民众,是社会公序良俗的代表!筆趣庫
陪审团,是由普通群众报名,由大理寺随机抽取,并获得当事人双方认可的人来组成!不过,因为是道德法庭的陪审团,不必非得取得一致意见,只需要投票结果超过半数,便可以裁决生效!
换言之,上了道德法庭的当事人,究竟缺德与否,是由大家伙说得算,而非法官自己来判断!如此一来,起码在一定程度上,可以保证按照一般的社会公序良俗做出裁决!
然而,事有例外!毕竟陪审团的人数有限,万一某个道德案件的陪审员,恰恰都与被告的当事人想法差不多,产生共情,而宣告其无罪,岂不是令其逍遥法外了吗?
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,刘纬让荀彧责成礼部新闻署,创办了一份新的报纸,取名为《真理报》!
与一般报纸不同,它是法律类期刊,上面的内容,除了普法教育外,也刊载各种刑事、民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