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五章 带走它(1 / 6)

河坝南方,一排平房前的大块空地,张叔搓了搓手,语气不悦。

打狗还看主人呢,他这个主人站在旁边,看着自家狗挨打,像话吗?

不像话!

刚才小姜打狗,一巴掌给狗扇出去2米远,看着是唬人,但张叔乃是杀猪匠。

天天接触的东西和普通人不一样,想当初,他最忙的时候,刀起刀落,一天能杀6头猪。

再操着剁骨刀,剁骨剁肉,他半辈子的本领,全在胳膊上。

平日里吃的又好,猪下水,猪大肠,从来不缺,张叔吃的特别健壮,那胳膊瞧着,比别人大腿还粗。

横肉甚至长脸上了,按照别人说,他一身煞气,能吓哭小孩子。

“掰扯掰扯?”隔壁大爷坐在门口两侧的台子上。

听见这句话,他不由分说的劝道:“小张,你多大年纪了,跟人家小姜计较啥子?”

张叔眼睛锐利,嗓门不小:“我不是见小姜力气不小,打算试试他手劲吗?”

“以后他学习不好,跟我学杀猪,一辈子不用愁。”

薛楚楚脸色古怪,看着身旁气质出众的姜宁,她实在无法想象,他杀猪的场面。

姜宁拍拍薛元桐,对她说:“以后哥杀猪了,你天天有吃不完的猪肉,开不开心?”

薛元桐幻想了一番,眼睛亮亮的,充满了向往:

“我想吃猪尾巴,你杀完猪给我留着!”

小时候有次妈妈做了红烧猪尾巴,丝毫不油腻,特有嚼劲,Q弹可口,别提有多少好吃了。

可惜,后来她让妈妈去买,街上根本买不到,如果姜宁学杀猪,她岂不是天天吃?

张叔听到小薛的话,也乐了,“行啊,我家里有一条猪尾巴,小姜,咱俩掰个手腕,你能撑10秒,我立马给你送过来。”

说着,张叔抖了抖他强壮无比的大臂小臂,看起来相当唬人。

男人么,互相比谁力气更大,掰手腕是个不错的方法。

隔壁大爷见只掰个手腕,没再阻止,大家是邻居,打架反倒伤了和气,掰手腕倒是不错。

隔壁大爷其实也好奇,姜宁他知道,力气不是一般的大,之前田地里的石磙他帮忙弄出来的。

今天又打狗,足以见得力气绝对大。

至于杀猪的小张,那自是不必说。

薛元桐听说有猪尾巴,开心了一阵,随即,她清澈的眼眸中,荫掩着忧心。

掰手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