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允之反问:“球场是大家的?”
旋即,他笑出声,随着他的笑声响彻,周围的气氛,随之变得古怪。
庄剑辉冷着眼,注视他的笑。
笑完后,武允之仰首,他嘴角挂上一丝玩味:“球场是大家的没错,但,总有个先来后到吧?”
旁边的常逸,帮忙捧场:“是啊,我们先到的。”
林子达和吴小启没说话,庄剑辉讲道理:“我们来的时候,球场明显空着,如果按照你的道理,只要你先来,难不成整片篮球场全是你们的?”
“武哥,跟他们说个毛啊,我们直接打比赛,碰到伤到他们活该。”有男生为武允之助威。
毕竟武哥说了,今天打完篮球,晚自习结束请他们吃羊肉锅,冬天吃羊肉锅,别提多快活。
武允之抬手,寓意制止。
“这样吧,别传出去说咱们欺负你,我们单挑,输的人滚蛋。”武允之淡淡的说。
他自小打篮球,不论技巧,亦或身体素质,全是上佳水准,不碰到职业选手,他根本不惧。
他单挑过很多场,从高三到高一学生,几乎碰不到对手,武允之只在吴小启那次,因为轻敌,翻车过一次。
至于,为何干脆的提出单挑,因为武允之觉得眼前这个男生,令他莫名的不爽。
对方剑眉星目,论帅气程度,丝毫不逊色于他。
周围不时有女孩偷看,武允之自命不凡,骨子里的基因注定好斗,倘若能将对方踩在脚下,那种成就感,想必无与伦比。
“单挑吗?行吧。”庄剑辉答应。
他表情不变,心中充满不屑。
若是见识过军训时,他灌篮的场面,恐怕四中没有哪个人,敢不开眼的提出单挑。
林子达递给吴小启一片炫迈口香糖,准备看戏。
身为庄剑辉的兄弟,林子达清楚庄剑辉的实力,虽然对方放弃职业梦,但以前好歹去过大洋彼岸的国家,曾与那里的中学联赛队伍,约了几场比赛,属于没被血虐的水平。
庄剑辉的实力,毫不夸张的说,别说高中,放到大学的校队里,也能横扫一片。
见到愿意单挑,常逸喊道:“1V1啊,大家让让,让让!三球结束!”
周边的纷纷让来,为两人腾出足够的空位。
庄剑辉和武允之的外表,相当出众,放在整个四中,绝对属于第一档次,操场跑道散步的女孩,望见两道挺拔的身材,纷纷投来目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