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说。”
“组长,正常人对长相奇特,身材有异于常人者,都会特别关注吧?”
孙平安点头道:“我走在路上,经常会有路过的人对我多看两眼,因为我是个胖子。”
“但是关注和特别关注是有区别的。”
“一个正常的男人,在路上看到一位美女,会多瞄几眼,甚至会跟着,或者通过各种反光镜面多次看。”
“但不会对一个与大众审美有极大差异的人过多关注。”
“除非对这样的人有特别的喜好或者是厌恶。”
“所以……杨兵,这个识别程序,指的是那些关注时间超过2秒,看的次数超过3次的人。”
“这样大致能够锁定一个范围,剩下的就要辛苦大家进行人工筛查了。”
“是!”杨兵应了一声,打开笔记本电脑,开始编写程序。
孙平安接着说道:“在6个案发现场,都留下了翻找痕迹,但是犯罪嫌疑人却没有留下任何有效信息,这说明什么?”
李钢想了想道:“犯罪嫌疑人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,做事特别的小心谨慎。”
“作案的时候,佩戴了手套、戴了预防措施、戴了帽子……”
李钢越说越觉着走进了一条死胡同。
有个成语叫做百密一疏,还有个成语典故叫做智者千虑必有一失。
再思维缜密,行动小心的犯罪嫌疑人,也不可能在多次犯案中,一丁点儿线索都没有留下。
做那事的时候,安全措施只能拦截分泌物,可却无法拦截毛发。
难道犯罪嫌疑人每次犯案后,都打着灯,趴着一点点的查找自己落下的毛发吗?
这特么不成了提灯定损了吗?
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戴帽子,防止头皮屑、头发掉落,可身上的毛发呢?身上的皮屑呢?
难道犯罪嫌疑人犯案的时候,穿着一套从头到脚的潜水服,戴着口罩,下面剃干净毛发,再戴个套……
异装癖?考斯普雷?
这特么想想都觉着怪异啊!
“组长……”姚丽丽开口问道。
“犯罪嫌疑人会不会是一个……女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