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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套爱马斯工装,是弗朗西斯为了港城行特意买的,还做了不小的改动。
比如说,在袖子内侧,隐藏着两个内袋,是专门用来装飞刀的。
腿部的刀套和裤腿缝合在一起,取用极为方便,但没有军刀时,刀套和裤腿融为一体,并不会破坏整体美观。
左边的裤袋里,有一个小卡槽,是专门用来装小药瓶的,能够固定药瓶不会倾倒。
其他装备,也各有专门放置的地方。
甭管能不能用上,都要做足准备,这是一名世界顶级杀手的基本素养。
在出了机场后,这些装备,全都由装扮成计程车司机的副手,交给了弗朗西斯。
弗朗西斯也做好了所有准备。
可是现在,这套工装,被弗朗西斯给撕成碎布了啊!
这特么套身上,知道的这是价值上万刀的爱马斯春季新款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乞丐,准备跳草裙舞呢!
那咋办?
总不能把刀子塞裤裆里吧!
无论是军刀还是飞刀,都吹毛断发,老锋利了,这一动,鸡飞蛋打啊!
塞袜子里?这么一堆,也得塞得下才行啊!
弗朗西斯思前想后,终于做了决定,抽出两只脚上的皮鞋鞋带,把这些装备全都串成了一串。
孙平安瞠目结舌,卧槽,这是什么?
要你命3000?
弗朗西斯走到孙平安身前2米处站定。
“别说我欺负你,你也可以用上武器。”
孙平安右手翻转,金色的m1911出现在手中,枪口对准了弗朗西斯。
弗朗西斯噗通一下,给孙平安跪了。
他忙活半天,这死胖子居然掏出来一把枪?
你以为你是印第安纳琼斯啊?
“你说过不能动用枪械的。”弗朗西斯大声叫道。
孙平安点点头,右手一转,金色的m1911消失,然后……孙平安抬起右脚,将右脚穿着的人字拖抓在了手中。
“孙平安,你死……定了。”
弗朗西斯后俩字儿还没出口,就看到这胖子如同暴熊一般,张牙舞爪,并且速度极快的冲了上来。
区区两米的距离,那不是一大步就进入攻击范围了?
弗朗西斯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,人字拖就糊在了他的脸上。
正抽,反抽,再正抽,再反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