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狼,就是狼群要进攻的“先锋官”。
狼群看出四个猎物中,就李骁最镇定,最有威胁了。
必须得先搞定他,或者说试探下他的斤两。
只要这头野狼扑击奏效,哪怕只把李骁扑的后退,露出怯意和破绽,群狼就会立即启动!
面对纵身扑来时的高度,足有一米半,张开血盆大口的野狼,李骁不躲反进!!
“去死!”
李骁暴喝声中,黑色寒芒顿闪!
这头身在半空的野狼,立即敏锐察觉出了危险,马上扭头。
野狼的反应,很正确,很快!
可李骁的残魄军刺,更快!!
噗——
黑色的残魄军刺,直接把狼头刺了个对穿!!!
李骁用雷霆方式,对这头野狼一击致命后,压根没有丝毫的犹豫,手腕一振。
这条重达足有三四十公斤的野狼,立即稻草扎的那样,横飞出去。
啪嗒!
野狼的尸体重重砸在地上,生理性的抽了几下,就此不动。
正准备群起扑击的狼群,立即纷纷后退,嘴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声。
狼,这种动物太聪明了。
它们绝不会在,还没搞清楚猎物有多厉害之前,就擅自发动进攻。
但它们,也是动物界内,最狡诈贪婪的。
就连非洲草原上的鬣狗,都比不上。
它们只是被李骁的雷霆手段,暂时震住,却绝不会因此,就放弃到嘴的美餐。
所以它们只是暂时退却,很快就会再次,卷土重来!
李骁很清楚这些。
更知道,他必须得抢在狼群的第二次试探之前,做好再次杀狼,并抢在群狼不计代价的抢攻之前,跑到数十米外的摩托车前。
他死死盯着狼群,缓缓屈膝弯腰,用军刺挑起了一条绳子。
这条绳子,还是斯坦姆等人为活捉雅典娜时,准备好的。
可惜他们没机会用,反倒是方便了李骁。
李骁把绳子挑起来,对冯美珠说:“美珠姐,用绳子,把你自己,绑在我身上。这样,我就不用担心,在杀狼时因动作过大,会把你甩下去了。记住,绑的越紧越好,要尽可能的贴在我身上。那样,我动手时才会更敏捷。”
啪嗒。
冯美珠用右手里的手枪,掉在地上的方式,回答了李骁的要求。
这娘们在群狼环伺下,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