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一把自动步枪,无论如何也比一把手枪要好。
高光端着步枪,对前方正在发出枪声的一片蕨类植物扣动了扳机。
后坐力不是很大,高光来回横扫着,把弹匣里的子弹一口气打光,然后他丢掉了手上的步枪,拿起了身边另一把步枪,对准了左前方一棵树下突然冒出来的敌人开了火。
子弹横飞,高光身边的草被打的开始断落,而高光把子弹都打在了敌人身旁的树上,他们两个都在开火的瞬间开始闪避,高光是向前趴在了地上,而敌人却是闪身躲到了树后。
这仗打的就是一个乱,距离不过二三十米的交火,这根本就不是考验枪法的距离,因为会开枪的人都能在这么近的地方击中目标,现在是考验眼力的时候,因为每个身影都是影影绰绰的,而且都是一闪即逝。
要是有手榴弹就好了,丛林战,真的是最大发挥手榴弹作用的地形。
高光低头看向了身边的两具尸体,他还翻动了一具尸体,可是尸体上都没有手榴弹。
一直在丛林活动,身上却没有丛林战的最佳武器,真不知道哥武组织这支游击队是太穷还是太笨。
高光砸草丛里横移了几步,然后他再度起身,根本不敢举枪仔细瞄准之后射击,他就是把步枪举过头顶,漫无目的的扫射,直到把步枪里的子弹打完。
当扣动扳机也没有子弹打出,高光才愕然发现枪里已经没了子弹,然后,他愕然发现自己果然犯了新手通常都会犯的错误,那就是扣着扳机就不肯放。军迷的水准也就是这样了,不能强求太多。
只是高光觉得和非洲那帮信仰射击的黑蜀黍竟然是同一个水准,不由开始鄙视自己了。
一个简单的问题,如果开枪没打中敌人怎么办。
最简单的两个答案,一个是再开一枪,一个是离的近些再打。
高光蹭的一下就窜了出去,而且他丢掉了步枪。
当高光发现自己是真的不会用步枪之后,他就选择了更熟悉的手枪,然后,他就用熟悉的方式来结束战斗。
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,在战场上越是怕死,那就死的越快,在面临要么杀死敌人,要么被敌人杀死的绝境时,最好勇敢一些。
高光直挺挺的朝着敌人所在的位置冲了过去,然后在那个敌人再度从树后出来,想要观察一下高光的位置时,却是愕然看到了正在冲过来的高光。
这就是很不讲理的打法了,那个士兵错愕的把步枪对准高光开火的时候,高光已经连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