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姐,看不出来,这林轩竟还有几分文采。小兰读的书虽然不多,但也能品出这几句之中的不凡。那些个自命不凡的公子哥们,附庸风雅的时候,不就喜欢去那些风月场所,绞尽脑汁的想吟一二佳句,讨花魁喜欢?”
小兰掰着手指,脸上露出惊讶神色。
她不敢相信,如此佳句,居然是出自林轩那个坏蛋之手。
不过词中韵味,也让这小丫鬟听了很是解气。
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小子,还学人家作诗,不经历人间疾苦,又怎么能有那样的意境?
“为赋新词强说愁。嘻嘻,这要是让那些公子哥听见了,铁定鼻子都气歪了!”
“小姐,你怎么不说话?”
小兰自顾自的吐槽了半天,本想着小姐也会说些什么,却只见小姐黛眉微蹙,凝望着那抄写了一诗一词的宣纸出神。
“小姐?”
小兰轻轻推了小姐一把,唐霓才缓缓清醒过来,半晌,叹了口气:“是啊,没想到,这家伙居然也会吟诗作赋,简直与我们遇着他的时候,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。”
唐霓的话,也让小兰想起了与那家伙的初次相遇,居然使那种下作的手段,还从自己手里把都尉府的令牌给偷走了。
想着想着,小兰脸色却红了起来。
因为那都尉府的令牌十分宝贵,她平时都是贴身藏在怀里的,林轩若想得手,肯定要把手伸进去……
简直坏透了,这个家伙!
“他就是一个大坏蛋……顶多算是一个有才的坏蛋。”
“有如此文采,虽有一些无良的念头,但行事也算光明磊落,算不得英雄,却也不是恶人。小兰,我有些明白,为什么沈姐姐会喜欢他了。”
大小姐唐霓轻轻说道,
“这人简直让人捉摸不透,你想,一个人有无数种的形态,时而如地痞一般无赖,时而又如才子一般文思敏捷,时而如侠客一般仗义……这样的一个男人,想要让女人不喜欢都难。”
小兰闻言,点了点头,林轩的形象不正是这样?
初见时,以为他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少侠;但很快,就发现他是个小贼;但慢慢接触下来,就知道他也不是坏人。
而现在,一首《丑奴儿》,更将他的文采,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这样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神秘男人,对女人来说,的确有莫大的吸引力,也难怪那沈姑娘会喜欢。
想到这里,小兰突然心头一震,狐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