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动来求自己,而且是因为百姓来求自己的县令。
心中打定主意,无论如何也要为阐东县的百姓相处一个发家致富的法子。
不仅仅是为了阐东县的百姓,也为了这位爱民如子的县令。
只是用什么办法好呢?
授人以鱼,不如授人以鱼。
徐梁略微一沉吟,便说道:“本伯可以让淮安银行为贵县的百姓提供一笔贷款,按照最低的利息结算。
然后本伯在淮安船厂为你们定制一批新式的渔船,但是有一个要求,那就是贵县要拿出当地的财政收入当做担保,若是因为意外风险,
导致百姓破产,不能偿还的情况,贵县要为百姓填补这个空缺。
本伯可以帮你们解决困难,但是风险要由你们来承担。”
资助一个贫困县几百条小渔船,对于朱振的财力来说没什么难度。
但是他不想这么直接,有钱人可以做善事也必须做善事,但是也要有个度,善事做得多了,也会成为一种把柄和污点,尤其是在君权至上的古代。
沈万三就是前车之鉴,莫看自己是封疆大吏,但是有些事情还是不能逾越的。
自己搞死张家一家,朱元璋不会说什么。
但是自己掏钱,帮着一个县解决民生,就就彻底犯忌讳了。
人心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,对于君主来说,无比敏感……既然如此,不若由此事上实验一种模式,由淮安放贷、县衙担保、百姓收益的一种新的扶贫模式,类似于宋朝的“青苗法”。
县衙代替国家征税,在上缴税赋的同时会有一部分的截留,这就是县衙一级政府的经费,是财政收入,国家是不会给予县里另外的财政拨款的。
有县衙来担保,可以避免百姓与银行之间的扯皮。
当然也会出现县衙从中加息获得额外报酬这种不合法的收入,但是与大部分百姓收益这方面来说,绝对是利大于弊。
“青苗法”的好处毋庸置疑,但是他给予县衙一个类似于强制性的“名额”限制,这就变相的将一个好政策变成了土豪劣绅盘剥百姓的手段。
朱振做平章久了,很多东西都深有体会,最是理解“从来没有完美的政策”这句话里的无奈和含义。
再好的政策,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弊端,也会有恶劣之辈从中钻营而谋私利。
一项政策的施行过程当中能够做到利大于弊,就是一项好政策,不能因为一些瑕疵的地方,就去抓住缺点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