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6章 君臣问答2(1 / 3)

“嗯!”

微微点头,秦王政朝着李斯,道:“这件事需要提前做好准备,你作为我大秦长史,兼任廷尉,此事由你负责!”

“诺。”

点头答应一声,李斯心中极为感动,他入主廷尉府,已经数年过去了,这些年,他虽然升迁成为了长史,但依旧兼任廷尉。

长史只是通往秦相的必经之路,但是,大秦廷尉府才是实权官署。

从当初秦王政任命他为廷尉时,李斯肩头便压上了一座沉甸甸的大山。

从走进廷尉府正厅的那一日起,李斯油然生发出一种鲜明的预感:

这里,将是自己人生功业的真正开始。

因为,李斯清楚地知道,新的天下需要什么,秦王期冀自己做什么,自己又该当做什么。

在变法之后的大国,廷尉这一职位极其显赫。

廷尉仅次于丞相、上将军之下,居于其他大臣之首。

更重要的,廷尉府是秦法的实际运转轴心,是秦法的威权凝聚之所。

唯其如此,在朝,在野,乃至在整个天下,廷尉府都是秦国之所以为秦国的标志,犹如战场标有姓氏的统帅大旗。

没有秦法,秦国不成其为秦国。没有廷尉府,秦法不成其为秦法。

若将大秦廷尉府的实际职能与延展职能综合起来,至少具有四个基本方面的职能权力:

其一,执法行法,也就是具体地执法审案,以及随时推行新的法令;

其二,法教,辖三级法官,为朝野臣民宣法,并随时回答种种律法疑难;

其三,筹划修法立制,法令需要修订,抑或在扩张的新领土要推行新法,都须得廷尉府事先筹划;其

四,领衔执法六署(廷尉府、司寇府、宪盗署、国正监、御史署、刑徒署)。

会商行法涉法之国策方略。

要知道大秦,从商君变法以来,凡事皆有法式,政事与国计民生之谋划,无不与律法有关系。

包括商市税金、关卡盘查、农田赋税、河渠浇灌、工程徭役、奖惩查处、军功查核等等等等,

凡有疑难纠纷不能解者,最高的仲裁便是廷尉府会同六署会商,再报秦王政决断。

事实上,大秦国事繁多,秦王政极少能亲自决断涉法事务,除非事涉根本又有争议,其余法事无不由廷尉府主持决断。

实际上就是说,在大秦,只要廷尉府不停止运转,任何其他的官署瘫痪都不足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