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二章 征讨军兵马大元帅(4 / 4)

最需要的,就是一支忠诚的队伍。

征讨军,是赵诚首次公然宣称脱离明廷。

他们的军装,自然不再是鸳鸯战袄,而是灰色军装,长裤长褂,样式参考的是北洋军阀的服装。

装备了先进的后装步枪,李-恩菲尔德步枪的弹匣容量可以高达十发子弹,射速快,精准度高,射程远。

这样的军队,已经完全没必要穿棉甲了。

沉重的棉甲,不但不舒服,而且会消耗人的体力,不方便长途行军,对人的动作也会形成掣肘。

在赵诚首次拿出这灰扑扑的军装的时候,牛大力等本来都是拒绝的。

他们看惯了鸳鸯战袄,感觉崭新的鸳鸯战袄似乎更威武一些。

但是,赵大人率先换装,穿的灰色军装,跟他们的一样。

按照赵大人的说法,区别只在肩章上……

既然赵大人都率先穿上了,他们自然再没什么好说的。

穿上之后,果然早操跑步,都轻松了许多。

赵诚看着操练的队伍,一队队士兵,精神抖擞,气势十足,让他十分满意。M.

轰!

轰!

声音震天,却是炮兵在训练。

七八个人操作一门拿破仑大炮,按照操典手册,一遍遍地演练着射击过程。

“战场上,射速就是生命!你们动作快一点,操作规范一点,就能多打两轮炮,死的就是敌人。

你们动作慢了,敌人冲过来,死的就是你们了!快!快!快!”

操练新兵的老兵大声吼着,不断催促着。

“啊!”

一声惨叫,炮兵阵地一阵慌乱。

却是一个新兵在训练的过程中,不小心长发卷进了炮车里。

拿破仑大炮接连发射几轮之后,炮管滚烫,顿时头发都被引燃了,那名新兵吓坏了。

一群人手忙脚乱,才给扑灭了。

赵诚赶过来,问清楚状况之后,二话不说,叫过那名新兵来,拿起剪刀,“咔嚓!咔嚓!”把那人的头发都给剪掉了。

那名新兵见状,顿时呆若木鸡一般,下一刻,惊恐地跪伏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