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云小姐,大发现!我们在山上发现了一名失联人员的手帕。”
郑煜接过手帕后,翻看了下,随后惊喜地往停留在山腰局石准备下山的电视台团队跑去。
云晓晓赶紧同事开启设备,拍摄这条手帕。
才进入山里,就有了些许线索。
哪怕只是一条手帕,足以鼓舞救援队伍的信心,让电视、网络关注救援情况的群众稍稍放心。
“哪里找到的?”
“这……桃源村村民的那条狗,在山里发现。”郑煜回答,略显尴尬。
“人不在苍狼山,只是学生登山过程不小心遗失的。”
叶小凡走过来强调道,“所以不用在这座山浪费精力,前往下一山头吧。”
“你凭什么敢这么肯定?”郑煜微皱眉,“狗又不能说话,刚刚我们也没跟上去。
“不知道遗失地点,也许是失联人员有意留下的标记!他们可能在这座山某处地方休息呢。”
郑煜不满叶小凡这斩钉截铁的态度。
论经验,郑煜有十多年的救援经验,才有足够话语权下结论。
一条狗和一个村民,可信度不高。
“就凭手帕是锋牙找到的。”
叶小凡没兴趣和郑煜争辩对错,对方总归是为了失联人员的安全着想。
“当然,我不干涉你们救援队的行动,要不要详细搜寻一遍,随便你。
“只是跟你强调一下,山顶中心区域松树林里有野猪洞穴,大概三十多头成年野猪吧,它们对人类敌意不高,你们别太靠近就行。”
叶小凡提醒道。
“野猪洞穴?!”郑煜惊了,附近一些人心头发怵。
都知道野猪不好惹。
“小凡,这样吧,我跟云小姐他们下山,你放开手脚去找,可以吗?”
叶大宇走过来,无奈打消参与援救的想法。
显然认清自己的作用了,不服老不行啊。
实际上可能不如救援队的正式成员。
相反,他相信自己孙子,如果放开手脚,绝对能在此次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“行吧。”叶小凡扛着锄头。
“啊,你还扛锄头干嘛?我先带回去啊。”
叶大宇才注意到孙子一直带着这玩意儿,四五斤重的家伙,一直提着,也影响上山效率啊。
“那不用,找完人我还得挖茶树呢。”
叶小凡摆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