僵尸,虽然都是阴晦所属,但相差甚远。”闫妄自顾自的说道:“所以我估摸着,你这次八成是过来找帮手吧?”
刘铭愕然,不知闫妄是如何猜得出的,他自问从头到尾,自己都没有露出半点马脚。
“你想趁着我们跟鬼王两败俱伤时,坐收渔翁之利。”
闫妄半眯着眼,长长的睫毛遮住眸中闪烁的精芒:“你掩饰的不错,不过你似乎忽略了一点,刘铭……你现在可是个鬼魂。
而且当今世道,可是末法时代。百道凋零,术法缺失。估计过不了多久,这世间就不会再有鬼,以及我们这些存在了。
我们如果没有力量,照样可以生活。但你不同,阴气散溢,你可就魂飞魄散了。你如果不想死,就只能在自寻生路。
而当下,桃花源内的鬼王,便是最好的人选。鬼王历劫,蜕变成鬼仙。
我想这个鬼仙就算不是小说中那些神仙,也有某种神奇之处,总好过你随着末法时代的降临,绝望的等死。
但是你一个人,实力差的太远。所以你只能找个帮手。而且这个帮手,还是那种跟你没有利益冲突的。
多尔衮虽然可捏死一些小鬼,但是你现在有寄魂物,你纵然打不过他,也有逃跑保命的资本,所以你才来了这里。”
“你,你你……”
刘铭结结巴巴着,完整的话都吐不出来。
他觉得闫妄才是鬼,否则他怎么能跟会读心术一样,将他的算计大差不差的道了个清楚明白?
“告诉我,桃花源……到底在哪?”
闫妄弹了弹烟灰,右手似不经意般,悄然下滑,搭在剑柄上。“说了,我放你一马。好歹你生前跟我也是同行。”
刘铭注意到闫妄的动作,魂体顿时一抖,忙不迟迭的回答:“在,在……在XX,XXX(编不出名字,就这样吧。)咱们是同行,你应该会遵……”
“砰!”
闫妄将烟头掐灭,弹出。“不好意思,以前是,现在不是,人鬼殊途嘛~,老子这是除魔卫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