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还别说,那些种子居然全都发芽了。”
“当时我梗着脖子把那些血燕麦全部种下去的时候,老巫医差点把我的头都打爆,他说灵药不好培育,我们这么粗暴的种下去,什么也收获不了的……”
“结果,嘿嘿……”
貔灵豹笑得很得意。
“结果怎么了?”
“嘿,结果那老头看到血燕麦发芽之后,整天赖在那里不走一天到晚拎着他的大棒子在那里看着,只要靠近一点他的那块地,就会被他咆哮,活像个下了崽的啸月魔狼。”
“全力以赴提供低级凶兽的精血培育那群血燕麦,大概只需要一个半月就可以收获吧?”
貔虎的眸子亮了亮,但面上还是有些困惑。
“有那么多猎物的鲜血,那些猎物全部带回来也够部落吃了,何必要多此一举?”
“但如果我们不把猎物带回来,只带猎物的精血呢?”
貔虎明显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,对于部落来说猎物是最为珍贵的,是必不可少的食物。
有时候他们抛却性命都要把猎物带回来,还从来没有想过把猎物抛弃,他一下子愣了。
族长浑浊的眸子亮了亮,果断的道:“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。”
猎人们捕获猎物往往不需要太多的功夫,反而是把猎物运回部落是最为困难和麻烦的事情。
猎物的血腥味在大荒之中很有可能引来强大的猛兽,而体型巨大的猎物也不便于部落的猎人们搬运。
因而部落的猎人们打猎往往都会挑选体型大小恰当的,从来不会贸然选择体型太过于巨大的猎物。
对于部落的猎人来说,体型巨大的猎物不会是一场巨大的收获,反而会成为巨大的累赘。
而如果抛去猎物的躯体,只要猎物体内最为活跃的精血,每一个猎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收集到数十头猎物的精血。
毕竟部落中的猎人们最擅长的是联手攻击,不考虑为部落获取食物的话,他们可以挑选落单的凶兽进行攻击。
数人围攻一头凶兽还是十拿九稳的,只要在大荒之中多呆一段时间,收集到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