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又奇迹生还的也是他麾下的兵士。
并非刘彦贞箭术不行,也不是中箭的兵士命大,而是石守信的骑兵都配备防箭矢的锁子甲。锁子甲能够大幅度的削弱箭矢的穿透性,令得他们受伤却不致命。
石守信一边将自己手上的千骑分成五个小队,分四个小队让他们去截杀意图靠近舟船的南唐兵士,自己并不急着冲锋,而是环顾战场,寻找合适的冲杀机会。htTΡδ://WwW.ЪǐQiKǔ.йēT
石守信在行军布阵上或许不及曹彬、潘美,但作为用骑老手,对于战机的把握,远不是潘美、曹彬这种天赋超群,却疏于阵仗的后起之秀可以相比的。
突然他在乱兵丛中看到了一闪闪发光的存在。
“那是……”
石守信皱起了眉头,嘴角却忍不住翘起,轻轻地说道:“明光铠。”
明光铠是大唐王朝最流行的铠甲,作为唐十三铠之首,胸前和背后有金属圆护,打磨的极光滑,颇似镜子,在阳光的照射下,能够反射出耀眼的光芒,威武与帅气并存。
唐朝尚武,故而大多武将最爱穿明光铠,目的就是在战场上传递着两种消息,一是告诉所有己方兵士老子在这,不怕死的跟我冲,另外就是告诉敌人老子在这,有本事来跟我打,将激励军心与嘲讽的指数拉满。
到了五代十国,明光铠显然不流行了。
明光铠不是一般的将军有资格且穿得起的。
手里的军马越多,就意味着权势越大,越是惜命。
想不到南唐军中居然有人敢穿明光铠?
是想试一试我刀是否锋利?
石守信高举着自己的马刀,喝道:“兄弟们,看见没,那个银光闪闪的。肯定是好货,我们去砍了他!”
唿哨一声,一马当先的就冲向了那耀眼夺目的存在。
刘彦贞在张延翰与一众亲卫兵的护送下,打算悄悄地绕过战场。
他马都不敢骑,混迹在兵丛中,自以为很低调。
完全不知,随着时间的推移,太阳高升。
他刘彦贞就是这战场上最靓的仔。
石守信高声咆哮着,眼中只有那银光闪闪的存在,途中碰到的兵卒都懒得挥刀劈砍,直接冲撞过去。
这高速飞驰的战马将挡在他面前的兵士撞得凌空而起,强大的冲击力不易于受到了重锤撞击。
石守信驱使着坐骑直接撞进了刘彦贞的亲卫兵丛,锋利厚重的马刀左挥右斩,如劈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