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也就是以实际受贿的发生为根据,对官员进行处罚。
但他却从来没有考虑过这种贿赂未遂的事情发生,当然这样的情况也难以找到合适的证据,疑罪从无,若是真的将这种事情,定做罪犯,也必须拿到证据。
“大沽口确实有这样的事情。”
黄宗会也出言道:“我们不接受贿赂,反而没法给这些人定罪,但接受贿赂,我们二人也不会这么做。”
这样的难题,在后世也是一样,后世的律法中,对于贿赂未遂的前提也是受贿人接受了贿赂,或是转赠他人,或是没有办成事情,才算做未遂。
“这和臣说得,其实是一个道理。”
刘静轩也出言道:“即使顾炎武调查出,这些士子有了受贿或者成为贪官的想法,只要他们没有实际行动,这也仅仅是一个想法罢了,不能根据一个人的想法,就给人定罪。”
“如今我大明如此繁荣强大,也不该这么做,臣觉得给这些人,一个正确的导向即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