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6章 身后事(1 / 3)

胡春娥母女暂居的小院,挂上了白布灵幡。

屋子里没有太多的空间,便在院子里搭设了一个灵棚,将胡春娥的棺木放置其中。

因她是横死,又只有三个年幼的女儿,丧事无法大操大办。只停灵一晚,明天一早便要出殡下葬。

白天发生的惨剧让在场的所有人心惊肉跳,包括罗明珠。

无论心里对罗金富和胡春娥有多讨厌,当血淋淋的场景出现在眼前时,只要是个正常人,都会觉得不舒服。

在场的都是普通老百姓,平时杀鸡宰羊,有人尚且会觉得血腥,何况是两个活生生的人。

当亲眼见到两人当场失去呼吸后,好多人都吓得钻进屋里不敢再看。

罗金富不是什么大人物,不过是一个输红眼讹钱的赌徒,甚至还是个用妻女抵债的人渣,砍了人的四个衙役毫无心理负担,回禀县令后便匆匆结案了。

前因后果那么多人看着呢,又没有什么疑点,死上个把人,对掌管整个平潭的衙门来说不算什么大事。

除了那个捅刀的衙役大概要受点小小的惩罚之外,另外三个只是对拒捕袭击公差的行为正常反击,用不着担负任何罪责。

出于息事宁人的心思,四个衙役凑了点银子,给罗金富定了一副说得过去的棺材,并把他的尸体送回了小河村。

毕竟是有名有姓的人,自然不能让他曝尸荒野。

善后事宜罗明珠没有参与,在律法上,她已经跟罗家毫无关系,罗金富的身后事自然沾不到她身上。

但为了将此事快速平息,她还是掏银子打点了一番。

罗金富的丧事无需她来负责,但胡春娥的丧事却需要她来处理。毕竟名义上是她买到手的奴仆,怎么处理都要她说了算。

白天她问过玉蓁的意见,是否要将胡春娥埋回小河村与罗金富合葬。

胡春娥父母已逝,跟娘家兄弟又多年不曾来往,死后无法再埋回娘家的祖坟。如果不回小河村,那就只能在平潭郊外随便找一处埋了。

依照罗明珠的意思,其实是无所谓埋在哪里的。人死如灯灭,即便是埋回小河村也不打紧。

至少玉蓁她们将来上坟祭奠更容易找到位置,比荒野孤坟好一些。人都死了,自然要先紧着活人方便。

但是玉蓁直接排除了小河村这个选择,罗明珠尊重她的意见。

天黑之后,小小的院落里点了几盏白纸糊的灯笼,大大的黑色奠字在夜风中轻轻摇摆。